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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

邢颖律师2021.12.29497人阅读
导读: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就是迟延履行。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而未告知抵押权人或受让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那么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度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而实际违约又可分为不履行(包括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可分为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部分履行、履行地点不当的履行和履行方法不当的履行)。

1、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

2、实际违约

1)不履行

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就是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又叫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所作的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甚至因交付的产品有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不完全履行又叫不完全给付,是指债务人虽然以完全给付的意思为给付,但给付不符合债务本旨。

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而未告知抵押权人或受让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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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租金违约如何计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土地租赁合同租金违约如何计算?

    内容: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那么土地租赁合同租金违约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966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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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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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怎么规定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怎么规定的?

    内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26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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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时效的计算是多久?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诉讼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时效的计算是多久?

    内容: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则法律不禁止。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涉港澳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正确运用我国对他们的优惠政策,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那么诉讼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时效的计算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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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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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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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除非对方放弃此违约金。合同刚签完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若后悔了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的行为,违约一方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除非对方放弃这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土地租赁合同的违约金解释怎么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土地租赁合同的违约金解释怎么算

    内容: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那么土地租赁合同的违约金解释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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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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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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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再能违约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如果是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再能违约吗?

    内容: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就是迟延履行。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而未告知抵押权人或受让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那么如果是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再能违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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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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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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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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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是为转让,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合同,受让方还必须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941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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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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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是,既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应该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承担多少?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承担多少?

    内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应当明确违约赔偿责任,不履行的一方必须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承担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9103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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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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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合同签了之后不能毁约,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

    内容: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就是迟延履行。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而未告知抵押权人或受让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那么如果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949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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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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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种处理方式: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的违约行为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中的规定执行。2、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和房东互相协商来解决。3、如果已经交了房租,而房东却一直延迟交付房屋的,一般超过一周后,房东还不腾房屋,租客就可以要求房东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租金。4、租来的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的,租房人可以要求退房。5、与租赁信息描述不符合的房子,可以无条件要求房东退房,并退还租房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

    内容: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不是法定的金额。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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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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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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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按总款付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按总款付吗?

    内容: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按总款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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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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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合同租赁违约金怎么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土地合同租赁违约金怎么算?

    内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那么土地合同租赁违约金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63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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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违约要看情况。有下列情况的不算违约:1、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2、租赁物的使用条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3、租赁物被依法查封、扣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内容: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应该签订补充协议。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那么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947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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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免费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土地免费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内容:出租方为国家,代表国家行使出租权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合同有一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的一种补充。它与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同,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也应当签订合同。

    赵金保律师
    2022.04.1351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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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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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解除的责任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土地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解除的责任是什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承租人用租赁的客运汽车来拉客,致其超重损坏的,要成赔偿责任;又如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土地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解除的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47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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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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