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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 妻子离婚诉分房

吴梦云律师2021.12.29928人阅读
导读:

婚后,谢某仍然一个人还款,妻子王某并未直接支付过房款。对于离婚,谢某没有异议,但对于王某提出要对谢某名下的两套住房进行分割,谢某表示坚决不同意。而谢某与妻子为筹备结婚所买的住房,虽然首付是谢某婚前财产,婚后也一直是谢某办理还款事宜,但婚后其拿去还款的款额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法院判决,谢某与王某离婚,对王某要求分割谢某父母在其婚前购买房产的主张不予支持,另一处房产所有权应属谢某所有,由谢某给付该房屋增值部分的50%给王晓青。那么婚前购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后,谢某仍然一个人还款,妻子王某并未直接支付过房款。对于离婚,谢某没有异议,但对于王某提出要对谢某名下的两套住房进行分割,谢某表示坚决不同意。而谢某与妻子为筹备结婚所买的住房,虽然首付是谢某婚前财产,婚后也一直是谢某办理还款事宜,但婚后其拿去还款的款额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法院判决,谢某与王某离婚,对王某要求分割谢某父母在其婚前购买房产的主张不予支持,另一处房产所有权应属谢某所有,由谢某给付该房屋增值部分的50%给王晓青。关于婚前购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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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为筹备婚礼,谢某想在鄱阳县购买一套商品房。

谢某在父母的资助下,才付清近10万首付款,其余的办理了按揭贷款。

在此之前,谢某的父母在另一处已经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虽然由两位老人一直居住,父母在产权证上留的却是谢某的名字。

不久,谢某和王某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谢某仍然一个人还款,妻子王某并未直接支付过房款。在结婚后不久,岳父、岳母也随女儿一起搬进了女儿家居住。

然而,在和岳父岳母共同居住了3年多后,谢某与王某的感情却出现了问题,从开始的简单埋怨到后面直面冲突,双方都慢慢感觉心灰意冷。不久,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

对于离婚,谢某没有异议,但对于王某提出要对谢某名下的两套住房进行分割,谢某表示坚决不同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断案

法院认为,本案涉及婚前财产是否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婚姻法》第19条也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本案中,谢某和妻子对上述两处房屋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谢某父母现在住的房屋为谢某的个人财产,它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而谢某与妻子为筹备结婚所买的住房,虽然首付是谢某婚前财产,婚后也一直是谢某办理还款事宜,但婚后其拿去还款的款额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院判决,谢某与王某离婚,对王某要求分割谢某父母在其婚前购买房产的主张不予支持,另一处房产所有权应属谢某所有,由谢某给付该房屋增值部分的50%给王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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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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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就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婚前男方父母给儿子全款买房,且证据齐全,女方的名字是婚后加上去的,离婚时女方连一扇窗户都分不到,因为在法律上视为赠予儿子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视为赠予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夫妻各一半。如果婚前买的房子女方要求加名字,父母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从法律的角度讲,出资款属于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赠与,但房屋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房屋属于儿子、儿媳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款;如果双方结婚后又离婚了,父母无权索回出资款,房屋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除非父母明确对房屋的赠与子女做过公证,没公正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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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持。以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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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如何补偿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如何补偿

    内容: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如何补偿归婚前买房者所有。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当购房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账户后,开发商就应当为购房方办理房产证,在办理了房产证以后,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那么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如何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23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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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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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内容: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财产怎么分房产的首付款及结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计息应属购房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婚后双方为该房产支付的银行按揭款及利息部分款项以及房屋升值部份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婚后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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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34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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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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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房,妻子是否分割房产?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婚前购房,妻子是否分割房产?

    内容:去年3月他结婚了,婚后并没有和妻子进行任何的书面财产约定,收入仍然是各管各的,而房贷一直都是用梅先生的工资在还。但最近两人闹起了离婚,妻子说房子是共同财产,婚后涨价部分应当属于双方投资所得,她应享有一半份额,而梅先生则认为房子应该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妻子根本没有权利分。女方认为,该房屋已经属于其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因此,在这个案例中男方起诉离婚时,提出要求分割房产的一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那么婚前购房,妻子是否分割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18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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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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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婚前购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内容:婚前房产离婚分割问题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关于婚前购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149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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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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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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