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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拒签合同能双倍退还定金吗

李楠楠律师2022.01.01519人阅读
导读: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交付定金时,通常会约定卖家反悔不卖房屋,要双倍返还定金,买家反悔不买,则卖家不予返还定金。以上,只是前两种情况出现,法院才会支持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在此情况下,即使有书面的明确约定,一旦卖家反悔,买家也有可能无法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卖家拒签合同能双倍退还定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交付定金时,通常会约定卖家反悔不卖房屋,要双倍返还定金,买家反悔不买,则卖家不予返还定金。以上,只是前两种情况出现,法院才会支持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在此情况下,即使有书面的明确约定,一旦卖家反悔,买家也有可能无法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关于卖家拒签合同能双倍退还定金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交付定金时,通常会约定卖家反悔不卖房屋,要双倍返还定金,买家反悔不买,则卖家不予返还定金。

一般说来,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最终没能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原因无外乎三种情况:一是买方的原因,各种原因导致不愿意买或者不能买;二是卖方的原因,就是不愿意卖了;三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预约合同没有约定清楚,双方又没能就未约定清楚的部分达成一致意见。

以上,只是前两种情况出现,法院才会支持双倍返还定金。第三种情况并不支持双方返还定金,但是定金本身还是要退回。

当然,只要双方在预约合同中没有就重要事项约定清楚,买卖双方都可能故意提高条件,导致上述第三种情况出现,进而选择不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在此情况下,即使有书面的明确约定,一旦卖家反悔,买家也有可能无法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法院是否支持双倍返还的关键,在于书面协议的内容约定是否完备,是否已经包括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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