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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订立后对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约束力:1、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其权利;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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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那些并没有起诉到法院的合同纠纷,法院并不会主动去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而合同是属于债权法律关系的范畴,其成立以及生效应该根据合同法来判断。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4.18169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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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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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依法应认定为无效,且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如果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有过错的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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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方当事人未盖章的合同效力如何[案情]2006年11月12日,被告常德康达饲料有限公司与案外人郝远海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聘用郝远海为专职业务经理,代表甲方负责市场开发、管理、网络建设、售后服务等工作,聘期3年。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这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成立的一般规定。那么一方当事人未盖章的合同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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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口头订立的合同符合下列要求是有效的: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书面和其他法定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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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复利是否有效巨圃借款合同复利匿嗣毽藿蟊臣圈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经研究,答复如下: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因此,对于金融机构依据《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计算复利的,该约定应认定无效,法院不予支持。对于银行有相应规定可以计算复利的,但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金融机构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的,除借款入明确表示同意外,不予支持。那么就未履行债务重新订立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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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什么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订不订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如何等,由当事人自愿约定。但是,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那么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什么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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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效力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
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订不订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如何等,由当事人自愿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订立合同需要什么程序?关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效力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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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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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由国家予以取缔。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合同订立的效力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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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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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上加盖印章,而对方当事人并未加盖印章。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盖章而对方当事人却因种种原因未在合同上盖章。追究未盖章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条件之一。应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一方虽未在合同上盖章,但对方当事人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且对方已接受了履行,则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条做出了如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那么如何认定当事人加盖合同章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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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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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订立后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的约束力包括:1、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2、如果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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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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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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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集体合同的订立效力如下:1、如果是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2、如果集体合同是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则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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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大华商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16日签订了合同。「问题提出」本案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同时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欺诈和重大误解,另外,还涉及到撤销权的行使问题。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生了错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和《民通意见》第73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那么重大误解下订立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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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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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分别有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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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法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订不订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如何等,由当事人自愿约定。但是,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就是说,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那么合同法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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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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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下的物权变动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即是当事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达成的意思表示的债权合同,该合同成立生效后,还必须通过履行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行为才能实现物权变动,而不能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由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合同行为进行的一种物权变动形态,合同行为为物权变动的基础行为,因此,对合同行为的效力认定关系到物权变动的能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作为物权变动的根本原因和内在动力,其成立生效应当符合债权合同的生效条件。那么未取得资质订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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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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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此,婚约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是道德调整的对象,订立婚约后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父母一手包办的换亲,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应视为无效婚姻。那么订婚宴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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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具有待定的法律效力。如果被代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追认该行为的,合同生效,如果被代理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追认该行为的,合同无效,对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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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当事人在拟定无效协议的时候,除了应符合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还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对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约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那么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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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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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负有的保密义务是指对合同订立过程中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具体规定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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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之间订立的债权债务合同效力如何1企业间以虚假商业形式入行借贷所签协议应无效企业间通过虚假商业形式入行借贷流动的属于以正当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因此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5以委托购买国债之名行非法借贷之实的合同应无效当事人以委托购买国债为名行非法借贷之实合同依法应为无效。6企业间借贷演变为还款协议视为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当事人之间签订还款协议取代之前的借款合同形成各方之间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应有效。那么企业之间订立的债权债务合同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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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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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根据现行《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合同获得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按过错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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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996年8月10日,吉祥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商厦(原告)协商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大华商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16日签订了合同。「问题提出」本案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同时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欺诈和重大误解,另外,还涉及到撤销权的行使问题。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生了错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和《民通意见》第73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那么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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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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