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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2022.01.07233人阅读
导读:

仲裁协议中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仲裁协议中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关于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那么仲裁协议无效。

2.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又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中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即为无效。

5.一方采取胁迫的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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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形下无效和部分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无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无效

    内容:顾名思义就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输出,不含技术性特点、高层次的脑力劳动;劳务分包人只需服从管理,按指令完成进度即可。我国的管理情况不容乐观,我国存在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相当多的是无效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由上可知,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情形一: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情形三: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那么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759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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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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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不能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原告起诉,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理由如下:首先,本案原告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主张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某开发区房屋管理委员会,不具有颁发房产证的法定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而开发区房产管理委员会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没有颁发房产证的职权,其不具有颁发房产证的主体资格,颁证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其次,根据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起诉期限限制,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无效行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防卫和对抗;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法律不可能因其起诉期限已过而承认其效力,这是对正义底线的突破,长远而言对社会更为不利。因此,本案不应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原告起诉,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
  •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法律规定_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法律规定_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内容:2020年竞业禁止协议的无效情形有哪些2020年竞业禁止协议的无效情形有哪些一、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该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杨一凡律师
    2022.05.07655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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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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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内容:了解无效劳动合同无论对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是必要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口头约定合同;一边倒合同;胁迫合同;无保障合同;附带保证合同;真假合同以及抵制性质合同这七类。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为,口头约定的合同其实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原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那么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836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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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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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合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协商解除;二、过错解除;三、非过错解除;四、经济性裁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作为赔偿。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1104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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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具有下列情形时劳动合同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管辖)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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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管辖)

    内容:(三)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9条中予以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的情况由本法第50条予以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主观:理论上,根据《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 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赵金保律师
    2024.01.10102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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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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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1.2373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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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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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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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的过程。这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并不矛盾,而是在处理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体现了《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处理原则。那么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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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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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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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

    内容: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均没有明确的规范,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专业律师结合办案经验分析,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741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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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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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

    内容:只要是一方雇佣另一方工作不管有没有签劳动合同都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解除,但是这种解除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如在上述三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直接书面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行为便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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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396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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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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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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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形下的劳动合同无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什么情形下的劳动合同无效

    内容: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段建国律师
    2022.04.1632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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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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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内容: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那么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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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19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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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合同能不能要求赔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无效合同能不能要求赔偿

    内容:合同无效还能主张违约赔偿吗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存在违约情形,不能主张违约责任,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存在违约情形,不能主张违约责任,法律主观: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协商索赔事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单位举报,6、法律主观: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协商索赔事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单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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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156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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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合同的情形和处理方法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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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无效合同的情形和处理方法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那么无效合同的情形和处理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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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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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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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仲裁协议中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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