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

2022.08.10 17:32:33
1008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本案不能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原告起诉,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理由如下:首先,本案原告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主张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某开发区房屋管理委员会,不具有颁发房产证的法定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而开发区房产管理委员会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没有颁发房产证的职权,其不具有颁发房产证的主体资格,颁证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其次,根据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起诉期限限制,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无效行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防卫和对抗;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法律不可能因其起诉期限已过而承认其效力,这是对正义底线的突破,长远而言对社会更为不利。因此,本案不应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原告起诉,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
464 人赞同
357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法院不受理下列行政诉讼: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院的管辖范围;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等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有普遍效力的决定、命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内容: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治安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等情形,可以调解处理,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1、刑事和解的适用应该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主观条件: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和解出于双方自愿。

    张嘉娱律师
    2023.12.26578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9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买卖合同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5、出卖人和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6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2、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要求;(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
  •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不能规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不能规定

    内容:三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清单》对当事人决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责令改正、提醒、告诫、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清单》的一般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王学瑞律师
    2023.01.1159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行政诉讼起诉要注意哪些情形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行政诉讼起诉要注意哪些情形

    内容:行政诉讼起诉要注意哪些情形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处理。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时,当事人选择补救手段是一般原则,行政复议前置是例外,需要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同时,司法最终解决是一般原则,而行政复议裁决终局是例外。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的,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行政诉讼起诉要注意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12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哪些情形下遗嘱才有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哪些情形下遗嘱才有效

    内容:哪些情形下遗嘱才有效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哪些情形下遗嘱才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62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终结诉讼情形有: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中止诉讼满九十日,仍然没有人继续诉讼的,那么一般会裁定终结诉讼,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因本解释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原因中止诉讼满九十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讼,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涉及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三种情形工伤认定行政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涉及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三种情形工伤认定行政

    内容:2007年11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审理涉及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三种情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供上海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考。其要点是:1.无证驾驶或驾驶无证机动车系用人单位指派,或具有忘记携带有关证照,以及所持有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满一年等情形后,人民法院应按工伤论处;工伤认定机关不认定为工伤的,对其决定可判决撤销。那么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涉及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三种情形工伤认定行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0367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从重处罚的条例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包括使用恶劣的违法手段、多次违法、影响很大等。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 行政诉讼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行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行政诉讼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行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内容: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行政诉讼过了6个月还能起诉吗法律主观:行政诉讼若是行政相对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超过六个月了一般情形下是不能再起诉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邢颖律师
    2023.12.048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三)申请人是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 合同无效的情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合同无效的情形

    内容:合同无效的情形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那么合同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38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我国《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 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内容: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无效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泫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的处理1、因该合同取行的财产应当返还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作价赔偿。那么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32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情形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以及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

    内容: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林艳英律师
    2022.03.2821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内容: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那么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783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在行政诉讼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一般是被告;如果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受委托的,则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则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二、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陈凯旋律师
    2022.04.1613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行政复议前置情形主要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 交通违章适用行政拘留的几种情形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交通违章适用行政拘留的几种情形

    内容:交通违章适用行政拘留的几种情形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那么交通违章适用行政拘留的几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984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本案不能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原告起诉,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理由如下:首先,本案原告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主张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某开发区房屋管理委员会,不具有颁发房产证的法定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而开发区房产管理委员会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没有颁发房产证的职权,其不具有颁发房产证的主体资格,颁证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其次,根据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起诉期限限制,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无效行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防卫和对抗;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法律不可能因其起诉期限已过而承认其效力,这是对正义底线的突破,长远而言对社会更为不利。因此,本案不应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原告起诉,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
  • 什么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什么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四)房屋已经灭失的;(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什么情形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258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在行政案件中,法院可以在下列情形下作出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行政案件作出缺席判决的情形与民事诉讼案件作出缺席判决的情形大体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