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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释义

任冰峰律师2022.01.10973人阅读
导读:

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尚未失效的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一样,这种脱密期的安排也是需双方约定才能成立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脱密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因为,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已没有劳动关系,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目的是为了减少已获知商业秘密的员工进一步接触商 业秘密的机会。那么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释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尚未失效的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一样,这种脱密期的安排也是需双方约定才能成立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脱密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因为,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已没有劳动关系,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目的是为了减少已获知商业秘密的员工进一步接触商 业秘密的机会。关于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释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所谓“脱密”,顾名思义,即不再接触商业秘密。用人单位通过约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员工通知 用人单位后,还必须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届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通知后的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调换至不需保密的工作部门,以 确保员工不再获知新的商业秘密,因此又被称为“提前通知期”。这一制度是基于商业秘密的时效性的考虑而设计的。员工在保密部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 可能会在脱密期内被公开,从而不再是商业秘密,即便未被公开,由于用人单位的业务在不断的发展,在脱密期内一定会有新的商业秘密产生,这些新的商业秘密当 然更有价值,原有的商业秘密便在脱密期内降低了价值,即使被泄露,也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竞业限制条款也是用人单位保守自己的商业秘密的一种措施,即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约定员工在离职后 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到与该用人单位具有竞争性的企业工作。这是保证商业秘密不被竞争对手获知的一个方法。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不是用人单位 的雇员,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或解除。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尚未失效的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但是在脱密期内,员工 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解除,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员工也仍须遵守用人单位的种种规章制度,只是须离开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部门。这是两种制度的差异所 在。

与竞业限制条款一样,这种脱密期的安排也是需双方约定才能成立的。并且也有时间上的限制。1996年劳动部发出 了《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 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 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脱密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比竞业限制的期限要短很多,竞业限制最多不得超过三 年。这是因为,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已没有劳动关系,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但是脱密期不同,在脱密期内,员工 仍是员工,身份未变,劳动关系仍在,不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再建立劳动关系。而为防止员工获知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在脱密期内往往无事可作,会造成人力资源 上的极大浪费。 在上面引用的条款中,还提到了脱密措施。脱密措施就是用人单位可以在脱密期内采取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目的是为了减少已获知商业秘密的员工进一步接触商 业秘密的机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采取的措施多是将员工调离机密部门,变更劳动合同等。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措施,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例如不能采取限制 人身自由的方法等),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任何措施保守自己的商业秘密。[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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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禁止产生的纠纷,若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的,一般为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竞业禁止生效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竞业禁止生效条件

    内容: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这是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那么竞业禁止生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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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法律规定_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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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法律规定_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内容:2020年竞业禁止协议的无效情形有哪些2020年竞业禁止协议的无效情形有哪些一、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该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姚平律师
    2022.05.07655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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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踪人债务支付法律释义及相关规定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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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失踪人债务支付法律释义及相关规定是什么

    内容:失踪人债务支付法律释义及相关规定是什么失踪人在失踪前或在失踪期间均可能产生各种债务如欠缴税费、管理其财产必须支出的费用等。因此在失踪人失踪期间其债务仍然得依法清偿。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那么失踪人债务支付法律释义及相关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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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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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要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交通肇事罪释义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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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交通肇事罪释义

    内容:本罪主要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主要是看是否故意行为,是否故意破坏还在适用中的交通工具。那么交通肇事罪释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37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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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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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债务你了解有多少 债务有哪些释义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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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关于债务你了解有多少 债务有哪些释义

    内容:债务这个词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而关于债务你了解有多少,一般情况下债务有哪些释义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债务这个词有多少重含义吧。关于债务关于债务你了解有多少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依不同的标准划分具有不同的种类。王倬《论今日中国对于国际投资之可危》:就债权者、债务者两方面言之,有公债与私债之区分。那么关于债务你了解有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566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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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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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法释义以及意义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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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行政处罚法释义以及意义是什么

    内容:在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对行政处罚、罚款、责令改正、扣押、查封等多种处罚行为类型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按照性质分类,指导行政主体合理适用各种处罚手段以达到治理的目的,在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方面,行政处罚法释义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法定主体,包括直接的行政主体(如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等)和间接行政主体(如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等),行政处罚法是中国大陆一部非常重要的行政法规,它对政府在行政处罚方面的权力、程序、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法释义还对行政处罚的量刑因素进行了科学分类和说明,如处罚主体的过错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处罚对象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量刑中的不同权重,这些量刑因素的细化和明确,彰显了行政处罚法释义的实操性和合理性,也为行政主体合理裁量处罚提供了指导依据,它包括了行政处罚的具体定义、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条件、行政处罚多种行为的类型等,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科学合理和具有深度的理论体系,而且为行政处罚实践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更好的保障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治理。

    陈明月律师
    2023.06.2015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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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合同时如规定竞业禁止需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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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签合同时如规定竞业禁止需支付补偿金

    内容:在该《保密协议》中未约定A汽车制造厂向王某支付补偿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禁止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结合本案,如果A汽车制造厂要求王某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应向王某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如果汽车制造厂没有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王某可以不履行此义务。那么签合同时如规定竞业禁止需支付补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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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1567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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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竞业禁止协议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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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什么是竞业禁止协议

    内容:竞业禁止协议在劳动雇佣、技术转让和股权转让合同中最为常见,其作用在于禁止一方当事人与对方进行竞争。按照领域不同大致可以分为:1、劳动关系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2、商业合同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相对来说,后者可约定的内容更为自由和灵活。劳动合同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只能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那么什么是竞业禁止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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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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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八条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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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八条

    内容: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本条即属于法定特有财产的规定。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特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保留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的特有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目前,世界上许多设有共同财产制的国家和地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加以限制,明确规定了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在婚姻期间,由继承、赠与或遗赠而取得的财产,为各自所有的财产。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八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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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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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条件

    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如果该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那么竞业禁止协议无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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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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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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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禁止协议管用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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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竞业禁止协议管用吗

    内容:只要签订,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履行协议确定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竞业禁止协议管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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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禁止什么时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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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竞业禁止什么时候签

    内容:首先,最好能在入职时签,入职时对可能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都可以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如果离职认为其完全可以不用遵守竞业限制条款,那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给其一份无须遵守保密协议的通知即可。其次,如不能在入职时签时,可选择在提升时或发放年终奖、绩效奖时签订,这时因得到公司重视或面对领取大额奖金时员工也会签订。那么竞业禁止什么时候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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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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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释义

    内容: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尚未失效的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一样,这种脱密期的安排也是需双方约定才能成立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脱密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因为,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已没有劳动关系,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目的是为了减少已获知商业秘密的员工进一步接触商 业秘密的机会。那么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释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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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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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禁止合同客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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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竞业禁止合同客体是什么

    内容:由于二者所处的地位不同,法律对此两类主体的规定略有差异;社会经济秩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会侵权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独占权利,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会导致商业道德败坏,市场秩序混乱,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由于可见,竞业禁止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是权利人的私人财产利益,而且也是社会的公共利益,主要是社会经济秩序。那么竞业禁止合同客体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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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释义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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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释义

    内容: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释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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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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