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南京:申请特殊工时制须经职工同意

王熙律师2022.01.10384人阅读
导读:

昨日,南京市人社局出台的新文件规定,今后申请特殊工时制的企业不仅要具备健全的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制度和依法参保等规范条件,申请前还必须先获得企业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特殊工时制相对于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而言,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而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企业可以减少诉讼 成本,有的还可以减少加班工资支付。为了规范特殊工时制审批管理,南京市此次明确,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制的,其实施方案应当至少向职工公示5个工作日。企业申请了特殊工时制后也不是一劳永逸,该市规定有效期两年,期满后应在30日内延续申请,期满未申请的应恢复标准工时制。那么南京:申请特殊工时制须经职工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昨日,南京市人社局出台的新文件规定,今后申请特殊工时制的企业不仅要具备健全的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制度和依法参保等规范条件,申请前还必须先获得企业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特殊工时制相对于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而言,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而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企业可以减少诉讼 成本,有的还可以减少加班工资支付。为了规范特殊工时制审批管理,南京市此次明确,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制的,其实施方案应当至少向职工公示5个工作日。企业申请了特殊工时制后也不是一劳永逸,该市规定有效期两年,期满后应在30日内延续申请,期满未申请的应恢复标准工时制。关于南京:申请特殊工时制须经职工同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标准工时岗位的劳动者的加班费、休假等问题,常引发劳资纠纷。昨日,南京市人社局出台的新文件规定,今后申请特殊工时制的企业不仅要具备健全的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制度和依法参保等规范条件,申请前还必须先获得企业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

特殊工时制相对于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而言,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主要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

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同志介绍,近年人社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到工时制纠纷的案件占到了45%以上。而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企业可以减少诉讼 成本,有的还可以减少加班工资支付。为了规范特殊工时制审批管理,南京市此次明确,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制的,其实施方案应当至少向职工公示5个工作日。实行 综合工时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应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即每周40小时,每月166.64小时,一个季度500小时,半年1000小时,一年不超过2000小时。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超过部分不得多于法定加班工时的上限。

企业申请了特殊工时制后也不是一劳永逸,该市规定有效期两年,期满后应在30日内延续申请,期满未申请的应恢复标准工时制。企业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实施工时制,不得混岗混员,不得擅自扩大实行范围。(黄红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王熙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