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偿金怎样发放

导读: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那么劳动合同补偿金怎样发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关于劳动合同补偿金怎样发放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