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事实劳动关系应对攻略

崔玉君律师2022.01.12766人阅读
导读:

事实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法律效力如何,终结该劳动关系是解除还是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以及如何支付?今天的“论剑”我们将结合案例,就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展开讨论。试用期不到一个月,公司发现王某根本不具备当初招录其所要求的符合该岗位的条件,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认为其与A公司的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因为从一开始,其与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应对攻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实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法律效力如何,终结该劳动关系是解除还是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以及如何支付?今天的“论剑”我们将结合案例,就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展开讨论。试用期不到一个月,公司发现王某根本不具备当初招录其所要求的符合该岗位的条件,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认为其与A公司的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因为从一开始,其与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关于事实劳动关系应对攻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实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从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来分析,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从劳动关系建立一开始,就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事实劳动关系;一是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而产生的事实劳动关系。一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法律效力如何,终结该劳动关系是解除还是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以及如何支付?等等。今天的“论剑”我们将结合案例,就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展开讨论。

案例一:事实劳动关系能否约定试用期?

王某2006年4月应聘到A公司工作,为了自己以后跳槽方便,王某主动与单位提出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王某出具一份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后王某与A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后如果考核合格,可以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不到一个月,公司发现王某根本不具备当初招录其所要求的符合该岗位的条件,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认为其与A公司的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因为从一开始,其与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即使是有这样的一个试用期的约定存在,也是无效的。没有试用期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他的理由就是不成立的,因此提起了劳动仲裁。该案件该如何判定?

吴立宏:要处理这个案例,我想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王某出具的不愿意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声明的效力。《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不管王某有没有这样一个声明,该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王某这样的声明,跟本案的关联性并不是很强。但从管理的角度,公司应该要尽管理职责,主动要求去签;另一个就是王某与公司口头约定的试用期的效力问题。从公司的角度看,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证明这个口头协议是存在的;其次,这个口头的试用期协议是有效的。如果有效,单位的解除理由就是合法的;如果无效,公司要想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就必须有其他法定的理由,比如说“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等等。但在这个案例中,公司证明有试用期的约定是比较困难的。

郭夏天:同意吴经理的说法。我们其实可以进一步分析,首先,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实王某自己也是承认有这么样一个口头的试用期协议的,或者,我们假设这个口头试用期协议单位是可以证明其存在的,那么争议的焦点就不是从表面上看到的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否有效,以及其所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否成立的问题;实际上应该是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关系如何,即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是否像劳动合同关系一样,可以约定试用期。

纪玥:这点上我觉得王某的说法也有道理。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劳动合同期限,那又何来的试用期?因此,即使是有这样的一个试用期的约定存在,也是无效的。没有试用期,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他的理由就是不成立的。现在很多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看起来对公司有利,但实际上,真正减少纠纷发生,还是应该按照法律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在员工入职时手续的完备和合法,才真正对公司和员工都有利。

魏艳民:同意各位的观点。按照案例中的情况,公司解除王某的理由确实是不合法的,王某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同意解除,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个案件中,公司其实并无太大的过错,却使自己处在一个不利的地位。这提醒我们,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尤其在细节上,也是需要我们注意的。

贾富春:各位的分析很有道理。我就从法律问题上总结一下:第一,关于吴经理提到的王某的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的效力。虽然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不得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否则是无效的。第二,关于口头试用期的约定。首先,如果存在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了试用期,即使是口头的,只要能证明确实有此项约定,该口头约定的试用期还是有效的。本案例的特殊之点,就在于王某与A公司并没有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没有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是无效的。所以,夏经理提到的事实劳动关系中能否约定试用期的问题,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其次,试用期约定无效的后果,可以视为没有约定试用期。因此,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王某的劳动关系是不合法的。

案例二:事实劳动关系内容如何确定?

李某2006年3月到B公司上班,公司安排其先到行政人事部门从事相关工作。并约定,这只是临时安排,以后根据需要,公司可以进行调整。李某觉得现在工作不好找,也就答应了。4月份公司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将李某安排到销售部门。李某不愿意,认为自己对销售并无兴趣,也从没有从事这一块工作的意向,遂向B公司提出,要求继续在原岗位上工作;公司认为,公司当初并未与其对岗位进行承诺,公司的安排是与和王某事先的约定相符的。双方发生了争议,该争议应当如何解决?

吴立宏:我认为这个案例,涉及到的其实是个调岗调薪的问题。调岗调薪,其实就是变更劳动合同,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这个案件有个特殊的地方就在于3月到4月之间李某与公司之间是没有劳动合同的,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岗位如何确定问题?我认为李某的工作岗位应该认定为行政人事岗位。B公司如果要把李某调到销售岗位,是应该要与李某协商一致的,否则是不能够轻易变更的。

郭夏天:这个案件中,认定B公司将李某安排到销售部门是对李某工作岗位的变更,首先要确定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李某以前的工作如何确定。即李某在未与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如何确定的问题。在这点上,我同意吴经理的观点,公司当初把李某安排到人事行政部门,李某也接受,就应该认定为李某以前的岗位是行政人事岗位。而公司要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纪玥:但在这个案例中,还有一个情节,我认为也应该注意一下,即公司在录用李某的时候,就告知其这只是临时安排,以后根据需要,公司可以进行调整,李某也同意了。因此,我觉得也应该尊重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有这样的约定在先,像案例中出现的情况,也是可以的。

魏艳民:我认为公司B能否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其实就是在劳动法基础上企业如何行使其用工自主权的问题。这就是一个调岗调薪的合理性问题了。要各种因素综合考虑。案例中公司虽然与员工有约定,但该约定并不明确,没有约定将李某调动到什么工作岗位,因此,并不构成公司B调整李某工作岗位的合理的理由。我想李某要求继续在原工作岗位工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贾富春:B公司是否有权把李某安排到销售部门:第一,事实劳动关系内容如何确定,这是关键。虽然李某与B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没有约定,但劳动合同只是形式,把双方约定固定下来,双方实际的权利义务是可以表现在其实际履行中。因此,在这个案例中,李某到公司时,公司安排其从事行政人事工作,李某的工作岗位就应该认定在行政人事这一块;第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如果将李某安排到销售部门,就涉及到调岗,即变更劳动合同。双方要么协商一致,要么符合法定的条件,比如说公司证明李某不胜任现在的工作。在这个案例中,李某自己不同意调动,公司也不存在法定的理由。因此,李某是可以要求继续在原岗位上工作的。

案例三:未及时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效力如何?

赵某与C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2006年10月31日到期,2006年11月7日C公司通知赵某其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决定终止其劳动合同。赵某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其继续在公司工作,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要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应该要提前30天通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赵某的劳动关系是终止而不是解除,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发生了争议。该争议该如何解决?

吴立宏:C公司与赵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06年10月31日到期,公司没有及时终止,已经与赵某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在这个案例中,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C公司如果与赵某终结事实劳动关系,是终止还是解除?第二,赵某是否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第三,C公司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这些规定在各个地方的规定是不一致的。但我认为,对于赵某要求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我想是可以得到支持的,至于是否需要提前30天,我认为双方都能随时终止更好。

郭夏天:对于这种情况,《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对此进行了这样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纪玥:各地的规定太不一样了。上海对没有及时续订就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终止,但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期间支付经济补偿金。

魏艳民:看来法律对这一块的规定还不是很明确。但对于企业而言,为了尽量避免类似的纠纷,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论是决定续签还是决定终止,都应该按照程序,及时通知。

贾富春:本案是一个典型的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后,没有及时续签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例。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法》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的规定也不一致。如在北京地区,企业对于这类事实劳动关系不具有终止的权利,只能依照《劳动法》规定的法定理由予以解除,或双方协商解除,而在上海地区,企业只要履行了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就可以终止该事实劳动关系。因此,本案的处理应当主要看地方立法中关于这类问题的规定。但在依据地方法规处理这个问题时,还存在着另一种冲突的可能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如果地方劳动立法与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不相一致的,就会出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与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相冲突的后果。当然,这样的后果应该通过立法来解决。但就我个人意见而言,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依据地方的劳动立法规定来处理,因为劳动关系的和谐关乎着地方社会的和谐。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事实劳动关系应对攻略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事实劳动关系应对攻略

    内容:事实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法律效力如何,终结该劳动关系是解除还是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以及如何支付?今天的“论剑”我们将结合案例,就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展开讨论。试用期不到一个月,公司发现王某根本不具备当初招录其所要求的符合该岗位的条件,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认为其与A公司的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因为从一开始,其与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应对攻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276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最新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最新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内容:有很多职工在进入企业工作的时候,因为用人单位的失职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他们在遇见劳务纠纷时,就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但其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再具体诉讼中,往往会采取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来维护权益。那么最新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1283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

    内容:终止该事实劳动关系应否给予补偿?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该函只回答了这种情况下终止的劳动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却没有回答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请示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怎样支付的问题。至此,对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已经明确。所以,本案中,该企业应当按张某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318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包括:在全日制的用工关系中,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其他。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230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处理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由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逾期不愿意签订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不超过11个月;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该县劳动保障局经过调查取证后,认为何某与建筑公司事实劳动关系成立,钟某3月8日对何某的口头告知,并不构成建筑公司与何某劳动关系的解除。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当前很多规模较小民营企业在使用雇工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中经常因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发生争议。因此,何某与建筑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该县劳动保障局作出工伤结论依据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那么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2558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是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

    内容:《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如下条件: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那么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1226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工伤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工伤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

    内容:有很多临时工在企业工作的时候,是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的,如果在工作期间不幸遇到工伤,或者因为工作患上职业病,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没有办法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那么工伤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242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由于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所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认。就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正式进行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内容:劳社厅函[2001]249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请示》收悉。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2323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58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确立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确认。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本案中的事实劳动关系能否解除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本案中的事实劳动关系能否解除

    内容:三个月后,胡某因父亲病重请假,工头不准,于是私自回家,五天后回工地被告知解除劳动关系,并以违反工地规定为由扣除三个月的工钱。本案中胡某未经批准私自回家,已经严重违反了工地的规章制度,所以可以被解除劳动关系。本案中胡某虽然和建筑工地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受法律保护。第三种意见是胡某和建筑工地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筑工地不应私自解除与胡某的劳动关系,更不应该扣除他三个月工资。那么本案中的事实劳动关系能否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264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于2021年09月10日进入公司,自用工日起与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对本人存在如下违法的行为: 1•自2021年09月10日入职至今,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本人缴纳2021年10月社保和2022年04月社保,并要求其中2022年03月社保让本人全额自付,由公司代缴。2.自2021年09月至今,多次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延迟发放工资。3•2022年01月工资原定2022年2月15日发放工资拖欠至2022年02月24日,因疫情下生活经济压力被迫签下公司在2022年02月23日发出的《停薪留职通知单》,于2022年02月24日发放一月工资。4.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求员工签《停薪留职通知单》且仅发放2月1000元也并未支付。5.2022年春节假自01月28日至02月12日为带薪年假,02月13日和02月14日正常上班,违反劳动法规定,给员工发停薪留职通知单,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本人02月底薪,和03月04月疫情保障生活费。6.多次提出让本人由全职美术老师降为兼职美术老师,且不支付相应补偿。为此,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工资支付暂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04月 日正式提出被迫解除与贵公司劳动关系,并要求贵公司于收到通知书三天内结清以下费用:1.未缴纳社保费用元2985( 1492.5 元 ✖️2)或补缴2021年10月和2022年04月社保。 2.2022年02月底薪4500元。 3.2022年03月和04月生活费2280元✖️2 4.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自2021年09月至2022年04月,满8个月补偿一个月工资5600元。 5.拖欠未结2022年02月工资、03月和04月生活费补偿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金额合计 19910元,如单位不予支付,不予执行,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此通知一式三份,一份邮寄公司,一份送达公司一份本人留底。 特此通知通知人:2022年04月 日
    你好,你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那么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237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与其解约;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事实劳动关系指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事实劳动关系指什么

    内容: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214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劳动合同无效的,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一,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劳动者已提供了劳动,但劳动合同无效的,仍然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事实劳动关系应对全攻略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事实劳动关系应对全攻略

    内容:事实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法律效力如何,终结该劳动关系是解除还是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以及如何支付?今天的“论剑”我们将结合案例,就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展开讨论。试用期不到一个月,公司发现王某根本不具备当初招录其所要求的符合该岗位的条件,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认为其与A公司的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因为从一开始,其与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应对全攻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221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可使用下列凭证: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依法提供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

    内容:尽管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在现实的劳动就业市场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关系并没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也是就是说,现实劳动关系中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269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235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怎么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_如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怎么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_如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一般称为劳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预期设定的;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但这不是双方当事人预期设定的。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规定保障;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强制其终止,但是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的利益仍然受法律保护。

    张嘉娱律师
    2022.05.11666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崔玉君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