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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应履行什么手续?

李楠楠律师2022.01.12636人阅读
导读: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期满后劳动者应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否则,该预告行为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劳动者依法或依约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的责任不能免除。那么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应履行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期满后劳动者应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否则,该预告行为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劳动者依法或依约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的责任不能免除。关于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应履行什么手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应履行什么手续?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既是法定程序也是法定条件。提前三十日通知为劳动者的预告行为。三十日期满后劳动者应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否则,该预告行为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劳动者依法或依约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的责任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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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_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_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哪些

    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荣静月律师
    2022.05.11251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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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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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是怎样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是怎样

    内容: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当然,实际履行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不加以适用。综上,根据实际履行原则,在合同实际履行中,履行者应当全面的、诚实信用的、公平合理的履行合同义务。”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那么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1821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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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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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担保权,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什么是担保权,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

    内容: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1、注意保证。合同中一般有保证期间的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全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期六个月。提起诉讼或仲裁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进行,这是保证责任得以确定的条件,否则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无所作为,保证人即免除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须注意法律对保证诉讼时效的规定,即在判决或裁决发生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起保证诉讼。那么什么是担保权,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7101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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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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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履行地争议怎么办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劳动合同履行地争议怎么办

    内容:3)用人单位未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该地与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是相一致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那么劳动合同履行地争议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1.12.3191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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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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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是同一家单位?当时改签5年合约有没有签过其他资料?
  •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

    内容: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合同中一般有保证期间的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全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期六个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是实现一般保证权的前置程序,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且经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的条件下,才承担保证责任。提起诉讼或仲裁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进行,这是保证责任得以确定的条件,否则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无所作为,保证人即免除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须注意法律对保证诉讼时效的规定,即在判决或裁决发生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起保证诉讼。那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39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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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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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只要出现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的,解除权人就能行使合同解除权。法定解除事由主要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内容: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但该权利的行使不能毫无限制。行使解除权会引起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如果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的权利,就会使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因此,解除权应当在一定期间行使。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哪些情况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156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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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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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关系解除怎么办理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收养关系解除怎么办理呢

    内容:收养关系解除怎么办理呢收养关系是指收养人与被收养小孩之间的关系,既然可以形成收养关系,那么必然就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一般来说如果想要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也要收集相关资料当相关单位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才算是完成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的办理流程:1、申请(受理)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那么收养关系解除怎么办理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757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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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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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依法单方面行使合同的解除权等方式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邢颖律师
    2022.03.2762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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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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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应履行什么手续?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应履行什么手续?

    内容:《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期满后劳动者应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否则,该预告行为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劳动者依法或依约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的责任不能免除。那么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应履行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263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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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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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可以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依法单方面解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答案是肯定的。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的变更一般被认为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害的,该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变更或解除的法律规则。那么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153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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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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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先进行事实收养登记然后再申报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的关规定办理符合收养条件的,民政部门会颁发收养证,下面就可以去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民警会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收养关系。对于还没有登记户口的,办理户口登记,划入收养人户口本中。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内容:在我国劳动法实务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是大家广为关心的事项,劳动者怎样可以主动行使值得大家思考和关注。劳动者可以主动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我们细分为三种,一种为劳动者的辞职权和另一种特别解除权,此外还有一种协议解除。我们把除协议解除之外的劳动者解除权统称为法定解除权,协议解除被称为合意解除。法定解除权简而言之,就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属于一种形成权,虽然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但法定解除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择业权派生出来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让渡自己的劳动权利,也有权收回自己的劳动权利。而协议解除,是双方达成解除一致,而终止双方间的权利义务

    林艳英律师
    2023.05.093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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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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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如何限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论如何限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内容:《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劳动法从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角度出发,规定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有力保护了劳动者的行使权利的现实性。《劳动法》不附加任何条件地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无疑认同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任意单方解除合同行为的合法性,而用人单位如打算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却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几种特定的情况下,否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论如何限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214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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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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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

    内容: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那么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0828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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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内容:一般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时,不需双方一致同意,合同的效力都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出终止。但无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履行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168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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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能提前行使债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什么情况下能提前行使债权

    内容:什么情况下能提前行使债权需要注意的是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提前行使权利。在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明显下降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这是因为,债务人破产,说明其已经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到期债务尚不能履行,未到债务当然也不能履行。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未届履行期限则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行使权利。但是如果是约定分期偿还借款,则可以在每一期还款时间届至时行使权利。那么什么情况下能提前行使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57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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