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导读:
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二民法典办理离婚流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民法典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