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前所得稿酬是共同财产吗

导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判决前所得稿酬是不是共同财产在判决离婚前一方所取得的稿酬是属于收入的一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对稿酬进行分割。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离婚判决前所得稿酬是共同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判决离婚前一方所取得的稿酬是属于收入的一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对稿酬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语焉不详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予以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要分清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需要认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才能更好地区分这两者。根据婚姻法第十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是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权人可以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预付总报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作品一经出版出版者应在六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作品重印的应在重印后六个月内付清印数稿酬。
(一)标准
1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
2演绎作品
(1)改编每千字1050元
(2)汇编每千字310元
(3)翻译每千字2080元
(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
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按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标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应当注意的是基本稿酬标准为可变标准国家版权局会根据国家公布的物价涨落指数和书价涨落情况不定期作相应调整。
(二)计算方法
1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2支付报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末尾排不足一行或占行题目的按一行计算。
3诗词每10行作一千字计算。每一作品不足10行的按10行计算。
4辞书类作品按双栏排版的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
5非汉字作品一般情况按相同版面相同字号汉字数付酬标准的80计酬。
6报刊刊载作品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