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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处罚中的损害标准

刘晓红律师2022.01.18188人阅读
导读:

笔者认为中止犯处罚原则中的损害不是泛指任何危害后果而是指可以测量的、物质性的、达到严重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危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对中止犯的处罚就是看行为人有无造成损害确定适用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采取了必减原则意味着处罚时应当尽量缩小范围只有对犯罪对象造成直接损害时给予处罚才是适宜的。犯罪中止造成有形的、物质上的危害结果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均无多大的争议。

笔者认为中止犯处罚原则中的损害不是泛指任何危害后果而是指可以测量的、物质性的、达到严重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危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对中止犯的处罚就是看行为人有无造成损害确定适用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采取了必减原则意味着处罚时应当尽量缩小范围只有对犯罪对象造成直接损害时给予处罚才是适宜的。犯罪中止造成有形的、物质上的危害结果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均无多大的争议。关于犯罪中止处罚中的损害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刑法对中止犯是否给予处罚是以行为人有无造成损害为标准从而对中止犯分别适用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然而对于有无实际损害及损害的大小如何界定目前尚未有比较统一的学理解释或司法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事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笔者认为中止犯处罚原则中的损害不是泛指任何危害后果而是指可以测量的、物质性的、达到严重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危害结果。

犯罪中止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碰到的一种犯罪形态。犯罪中止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其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对中止犯的处罚就是看行为人有无造成损害确定适用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什么是损害怎样确定损害?这一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止犯本人的权益同时也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中止犯处罚原则中损害的质的标准争论

所谓质的标准指的是中止犯所造成的损害到底是仅指有形的、物质的损害还是无形的损害或者是两种形式的损害都包括在内。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只有行为人对犯罪对象造成具体的、有形的、可以测量的危害结果的时候才能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其他情况均应免除处罚。这种观点称之为物质性损害说。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采取了必减原则意味着处罚时应当尽量缩小范围只有对犯罪对象造成直接损害时给予处罚才是适宜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侵犯了犯罪客体就应当给予处罚。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如故意杀人罪是保护生命权盗窃罪是保护财产所有权等等而犯罪中止虽然没有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但是这些行为损害了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个具体的社会关系已经造成了这些犯罪客体受到侵害的事实。因此行为人的行为也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应当予以处罚。这种观点称之为侵害客体说。

第三种观点认为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损害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危害结果一是有形的物质损害。犯罪中止造成有形的、物质上的危害结果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均无多大的争议。二是无形的精神损害。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结果不仅仅是指有形的、物质上的危害结果也包括无形的、精神上的危害结果。比如我国所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等就是保护公民名誉、人格权利不受损害的罪名是对公民精神层面上的一种保护。因此造成他人精神上的损害虽然不是有形的、物质上的但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危害结果。中止犯造成这样的危害结果只能适用减轻处罚的原则而不可以免除处罚。三是扰乱正常秩序。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结果不仅仅是物质的、精神的损害还包括各类有序的状态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中对犯罪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对生产、生活、教学、科研等方面秩序的破坏因此中止犯的行为导致这些状态严重混乱时也应当认定行为人造成了危害结果对其只能适用减轻处罚的原则而不能免除处罚。此种观点称为危害结果说。

在刑法理论界有代表性的观点也有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造成损害应理解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没有造成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没有造成损害是指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第三种观点认为所谓损害是指中止犯所造成的除了既遂的法定结果之外的一切损害结果。这种损害结果从性质上看可分为有形的物质损害和无形的精神损害。这里的损害也包括无形的精神损害。如故意杀人案中行为人中止犯罪同时造成有形的被害人的身体损害和无形的精神损害(如高度的心理恐惧)又如强奸案件中的中止犯罪同时造成了有形的被害人的身体损害和无形的被害人名誉的巨大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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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的处罚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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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犯罪中止的处罚

    内容: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是犯罪中止的特征以及处罚原则。犯罪中止的一个最基本特征就是自动性即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自认为当时本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相区别的关键所在。犯罪中止有两种形式一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二是自动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也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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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处罚中的损害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犯罪中止处罚中的损害标准

    内容:笔者认为中止犯处罚原则中的损害不是泛指任何危害后果而是指可以测量的、物质性的、达到严重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危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对中止犯的处罚就是看行为人有无造成损害确定适用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采取了必减原则意味着处罚时应当尽量缩小范围只有对犯罪对象造成直接损害时给予处罚才是适宜的。犯罪中止造成有形的、物质上的危害结果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均无多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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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按照这样的观点理解犯罪行为就应当认为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中止的特征应当按照犯罪中止论处。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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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中止犯处罚中的损害标准

    内容:笔者认为中止犯处罚原则中的损害不是泛指任何危害后果而是指可以测量的、物质性的、达到严重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危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对中止犯的处罚就是看行为人有无造成损害确定适用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止犯处罚原则中损害的质的标准争论所谓质的标准指的是中止犯所造成的损害到底是仅指有形的、物质的损害还是无形的损害或者是两种形式的损害都包括在内。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采取了必减原则意味着处罚时应当尽量缩小范围只有对犯罪对象造成直接损害时给予处罚才是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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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

    内容: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请看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犯罪中止具的处罚原则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彻底中止犯罪的意图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一是没有造成损害二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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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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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中止量刑标准

    内容: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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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中止犯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当减轻处罚。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一方面不能将引起行为人中止犯罪的原因当作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从而否认中止的自动性。同时具备上述四个特征的才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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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 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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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犯罪中止 处罚原则

    内容:犯罪中止处罚原则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是犯罪中止的特征以及处罚原则。犯罪中止有两种形式一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二是自动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仅仅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地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还不够还要求必须采取积极的作为形式来预防和阻止既遂的犯罪结果发生且这种防止行为必须奏效。中止犯的处罚原则也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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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经细分后的处罚标准为:对行为人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犯罪中止的处罚与自首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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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犯罪中止的处罚与自首有什么区别

    内容: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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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掩饰犯罪所得罪的处罚标准的规定是:涉及一般犯罪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醉驾处罚罚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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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醉驾处罚罚金标准

    内容:醉驾处罚罚金标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决定罚金数额必须以犯罪情节为根据。犯罪情节是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各种事实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犯罪情节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等方面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对醉驾罚金的处罚都是按照无限额罚金制进行的此时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千元而最后确定的罚金数额往往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那么醉驾处罚罚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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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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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怎么认定

    内容: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1、没有造成损害。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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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预备中止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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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犯罪预备中止处罚吗

    内容: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中止标志着犯罪人实行对应犯罪的犯意消灭但是犯罪人并不当然停止犯罪在一种犯罪预备阶段发生犯罪中止后可能又会发生另一种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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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因为中止犯既然自动放弃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大为减少;没有造成损害,说明客观上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从而应当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犯罪中止应该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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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中止应该如何处罚

    内容: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犯罪未遂的结果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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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犯罪中止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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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认定犯罪中止造成的损害?

    内容:因王某极力反抗并劝导李某放弃了对王某实施侵害离开现场。之后王某的男友得知此情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于当天晚上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分歧本案被告人李某在对被害人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因被害人劝导而主动放弃犯罪符合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人李某自动放弃犯罪构成犯罪中止其行为没有给被害人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原标题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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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犯罪中止应当如何处罚

    内容:关于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各国有无罪说、不罚说和折中说之分目前各国立法多采取对中止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做法。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犯罪中止行为的肯定和鼓励。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张嘉娱律师
    2022.01.1818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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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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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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