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离婚夫妇共有债务的介绍

赵金保律师2022.01.24575人阅读
导读: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在现实中还存在借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偿还债务,而主要财产却归于另一方等所有的情况,此时,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就会落空(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存在及数额有很大难度。那么离婚夫妇共有债务的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在现实中还存在借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偿还债务,而主要财产却归于另一方等所有的情况,此时,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就会落空(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存在及数额有很大难度。关于离婚夫妇共有债务的介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共同债务的含义与种类

(1)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

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2)个人债务

下列情况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为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承担的债务。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实践中处债务面临的问题

(一)、在对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时不可避免的损害债权人利益。

债权人无权参加到离婚诉讼中,不能申请、法院也不能通知其参加诉讼。债权人不能出庭无法主张权利,在客观上说也很难查清事实,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有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债务清偿作出约定或法院调解、判决,但不能代替债权人主张权利。在现实中还存在借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偿还债务,而主要财产却归于另一方等所有的情况,此时,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就会落空

(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存在及数额有很大难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赵金保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