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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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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9:30
09-02 09:27
无法律依据,可以按照劳动法主张工资,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你好,建议跟之前的老板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三、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25%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⑴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6个月) 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6个月X50%) 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6个月X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 2、计算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七)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 2、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八)额外经济补偿金计算及依据 1、计算:经济补偿金X50% 2、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九)工资的认定标准: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04-15 10:47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双务合同是合同的主要形态,民法典所规定的多数合同均为双务合同。
您好,公司以此为由,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支付被扣发的工资,并且逾期依然不支付的,你还能拿到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03-25 08:22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3、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四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正。
02-22 15:59
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采取“连带保证”方式的保证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以可以证明的有效方式向保证人明确要求其立即履行担保义务。
回答:您好,错误发生后,公司应该想办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弥补错误,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罚款,如果存在,可以同时要求加班费、未休年假补偿、未签合同补偿、社保公积金缴纳等。
不久,公司找何某谈话与其协商,因近来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想与何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规定支付给何某相关费用。故不同意何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故何某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怀孕为由要求撤销退工、恢复劳动合同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支付仲裁期间工资的请求,本会难以支持。如果何某在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告知公司自己的情况,公司仍我行我素,那公司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何某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仲裁委理应支持。而现在的问题是何某与单位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之后一周,才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时再提出什么要求恐怕为时过晚了。那么司是否应该与她恢复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2 07:36
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租赁合同中未有续签的规定,原则上双方都可以选择不续签,一般是没有什么补偿的;若是合同中有续签的规定,一方不按合同约定续签的话,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的。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那么合同到期不签合同能有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教你区分购房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在买房的过程中经常为了表明购房人的买房意思而要求预先交付一定款项的行为,实践中更有“小订”和“大订”的做法,那么定金和订金是一回事吗?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定金在性质上具有明显的制裁违约行为的性质。主合同消灭,约定的定金也随之消灭。因此,购房人在购房的过程中,应当与开放商明确自己所预交的钱款属于“定金”还是“订金”,如果属于“定金”应当是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那么教你区分购房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马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李女士的一套房子,并签订了《定金协议》,且实际向李女士交付了 1万元定金。并约定签订定金协议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定金协议里双方并未就付款的方式及时间作出约定。之后,马先生诉至法院,认为李女士违约,要求李女士双倍退还定金2万元。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那么定金交付后没有签合同,定金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11:37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那么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20:16
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胁迫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那么可撤销的合同的五种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09:40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那么无效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地产居间合同的主体包括居间人及委托人,似乎只有两方。由此可见,房地产居间合同的主体应有三方,或者说委托人起码有两人以上。居间合同须完善告知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订立合同的重要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唯一不同的是,第425条规定的义务主体是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居间人,而缔约过失责任强调的主体则是在订立合同时有不符诚信行为的合同当事人。那么<浅议房地产居间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庭审过程中,向某的代理律师认为,黄某的出租行为实际上是出租工商营业执照,而出租执照的做法是违法的,因此双方所签合同是无效的,黄某不能依据无效的合同要求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即使双方所签合同为无效,本案所涉合同中关于责任承担的条款也是单独存在的,是属于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不因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因此,判决向某应当向黄某全额返还代垫的税款及滞纳金。那么厂方租赁合同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由消协帮助解决,也可以直接通过法院起诉对方,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协商一下,协商不成可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