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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8:04
12-0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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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7:41
11-25 15:43
11-24 19:25
目前阶段可以采取赠与的方式,过户,如果因某种原因不能赠与,可以写遗嘱
09-07 13:42
09-05 10:00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你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此不能办理提前退休。如你的病情在鉴定后发生明显变化,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费用一共多少,需要退多少,如果钱不多的话,建议协商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1、需要讲详细情况、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建议协商处理。是否能赢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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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你好,请详细描述具体情况,违反约定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但没有罚款的权利。
你好,你可以选择报警或者与对方和解
您好,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要看你们之间有没有签订合同。有合同的话,你们等候的时间完全是可以要求他赔偿的。
细读之下,张先生发现这份补充协议并不合理,一些内容还与格式合同相悖。张先生认为既是补充协议,那就有商议空间,但要求增加合理要求时遭拒。如果不签则属于违约,缴纳的三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一时间张先生陷入两难。大部分补充协议都会规定,补充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补充协议的条款与商品房买卖的格式合同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因此消费者签署合同,则视为接受合同中所提的条款,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购房者修改补充协议,并非没有先例。最后,经双方协商,朱先生获得3万多元的赔偿。
01-12 20:00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那么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提出辞职三十天后可不再去上班。辞职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一般员工辞职所担负的义务就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注意,此处所说的通知仅是单方面的告知,所以不必担心领导会不批准之类的问题,而且与手续办理与否也没有任何关系。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为离开企业的员工应尽的义务。一些地方规定,如《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中说,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劳动者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延误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还应负责赔偿。那么提出离职就可以不去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17:10
有业内人士认为,探亲假已经不适应当前休假制度设计,未来可能被废止。探亲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从法律层面讲,1981年制定颁布的这一《规定》未被明令废止,那么就应当继续遵守,在未被废止前是有法律效力的。”对探亲假的“未来”,法律专家并不看好,“探亲假现在只是一项可选福利,并非是强制性休假制度,企业会以各种理由推掉。”在立法落实或立法废除探亲假的建议声音中,还有不少是建议将其和带薪年休假进行合并的意见。那么探亲假废止还是延续的法律尴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将会代替单位承担大部分费用,所以单位规避职工工伤风险最好办法就按照规定及时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否则一旦发生工伤单位将承担所有费用。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④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员工发生工伤单位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9 07:52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获得工伤死亡赔偿金前,需要对工伤死亡进行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普通的工伤赔偿金的获得包括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而工伤死亡只需要证明职工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死亡,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其家属就可获得工伤死亡赔偿金。那么工伤死亡如何获得赔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9 07:18
在工作过程中,因公受伤,用人单位需对劳动者进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根据劳动者伤残的等级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那么劳动工伤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合同终止的产生方式,将合同合同终止分为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合同终止的情形由我国《合同法》予以明确规定,主要有七种情形,并提醒大家注意,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应该履行相应的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所谓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那么合同终止的情形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违反某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才能被认定为无效,否则,一概不无效,此即所谓“法不设责即豁免”。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一般性规定的合同,不再被确认为无效。而如果机械地以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一概宣告合同有效,在当前立法活动滞后的情况下,又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房子买卖过程中,我们需要办理很多手续,要求我们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和利益,有意向了解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可以了解参考以下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格式是怎样的。深( )房现买字( )第 号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1、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订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么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格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5 09:16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① 损失的构成不同。单独海损一般是指货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而共同海损既包括货物损失,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损失。②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直接导致的货物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损失,而共同海损则由船、货、运费三方按获救财产价值大小的比例分摊。那么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违反商品房认购协议的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实务中,出卖人为提高销售进度、加速资金周转,常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前先与买受人签订认购协议。除定金责任外,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认购协议至起诉时不具备补正条件的,不宜判决签订本约,应按违约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方式处理。那么违反商品房认购协议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