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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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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00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怀孕妇女不得辞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与咨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这个看你个人决定,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你好,具体情况需要看合同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会核实相关情况。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您好,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03-26 08:22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结合实际损失,适当降低或提高违约金数额。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01-13 08:32
工伤职工如果被开除,工伤职工应分情况做一下处理:(一)员工首先要明确被单位开除的所依据的事实,如果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开除的原因没有法律法规上的规定,或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上的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即便是在工伤治疗期间,也有可能被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合法。那么工伤员工被开除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1 19:22
张**同志:因你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我公司决定2012年10月16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现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7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后果自负。那么公告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那么工伤补助赔偿金多久能领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工程队)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工程队)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据此,如果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是有代理权的,那么此类合同是有效的,因此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往往因为符合规定的表见代理而认定为有效。那么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续订合同属于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一种形式,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向解除劳动关系时,在未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变更的情况下,视为双方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20:42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而在《劳动法》第17条,确立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仅有以下3方面内容:1、平等自愿;2、协商一致;3、不得违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那么劳动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12:40
合同履行的含义①履行是当事人实施合同的行为。合同履行的特征①合同履行是合同效力最基本的体现。④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完成其合同义务的全过程。那么合同履行的含义和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11:46
4月3日,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解决了该纠纷,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则一次性补偿小慧34000元。2005年10月30日至12月19日,小慧因患精神分裂症在老家盐城医院住院治疗。2006年7月21日,公司再次书面通知小慧,告知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已经为她办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小慧在在收到公司邮寄的材料后,认为公司在其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2006年7月20日以后的工资,并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小慧对此不服,遂上诉至法院。那么患病职工遭解雇引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同样,当可撤销合同在撤销权存续期间届满未被撤销或在此期间放弃撤销权时,可撤销合同已成为有效合同,也是不能称作可撤销合同。这个规定明确了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在1年内撤销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时该撤销权则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便绝对有效。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虽然没有明示表示放弃撤销权,但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撤销权消灭。那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范围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5 14:35
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在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住宅小区停车场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物订立本合同。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调整式确定乙方均需征行甲方的同意。第二条委托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第四条经营责任乙方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合法经营。车辆丢失车辆损坏。乙方的改造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条水、电、煤气及采暖等费用的负担在乙方委托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和采暖等费用由方负责交纳。那么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那么个人车位出租合同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2 16:33
合同法的内容包罗万象,庞大复杂。要面面俱到地分析其每一种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困难的。本文仅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供参考。(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那么合同风险防范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