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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管制与拘役的执行方式并不相同。管制的执行机关为犯罪分子住所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看守所或其他执行场所。《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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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是相对比较轻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嫌疑人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的人员判有期徒刑怎样执行?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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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欠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请求支付令、起诉、申请仲裁等途径进行解决,1. 如果欠款人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 如果欠款人构成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刑事处罚只是针对欠款人的犯罪行为,并不影响债权人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追讨欠款,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欠款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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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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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对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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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作出有期徒刑判决的,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就要将犯罪分子移送到监狱服刑,那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可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针对相关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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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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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主刑,其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在执行期间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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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人适用假释或管制等措施,那么,我们可能会产生如下疑问,同一犯罪人在假释期间是否可以同时执行管制呢?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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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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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标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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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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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期徒刑是我国刑事处罚的主刑之一,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15年以下的。判处有期徒刑后,一般会将犯罪分子移送到监狱服刑,接受教育和改造,那么有期徒刑判决生效后多长时间执行?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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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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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管制不是有期徒刑,二者都属于《刑法》中明文规定的主刑。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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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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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那么被判处拘役刑是在哪里执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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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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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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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刑后,要依据判处的刑罚,移送到相应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例如判决有期徒刑,并且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上的,就要移送到监狱服刑,那么假释和管制是不是一起执行?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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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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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经济犯罪在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情况,其在执行期间,如果遵守相关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是有可能减刑的,6、经济犯罪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是什么: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犯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就可以宣告缓刑。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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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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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然需要再执行,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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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构成刑事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限制人身自由,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刑事处罚,那么,有期徒刑能是否吸收管制呢?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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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实施暴力的结果,不仅使军人无法履行职务,而且有的还造成军人伤亡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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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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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的执行方式:应当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执行管制。对于数罪并罚的刑事案件,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超过二十五年。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应按下列方式予以执行:1、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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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假释是指对犯罪分子提前释放的行为,但假释的犯罪分子并不表示刑期结束,在假释考验期内,要执行社区矫正服务,如果违反规定的,假释会被撤销,那么假释考验期满后要不要执行管制?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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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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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规定,在监狱减刑的情况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哪些情况下才能减刑1、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如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可减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如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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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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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期徒刑是刑事处罚的主刑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移送到监狱服刑的,在监狱服刑期间,犯罪分子要接受劳动改造,遵守监狱的规定,那么执行有期徒刑的人能不能起诉?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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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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