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房子,约定的日期是从本月10号开始,现在还没到合同约定日期,我发现房子内有很多蟑螂影响人身安全和居住,想要退租,请问我现在退租有权要回押金和已经预付的房租吗?我还交了一年物业费,中介费是不是要不回来了?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民法典关于物业费缴纳的规定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关于物业费征收的最新规定具体体现为:一级收费标准是1.00元/月每平方米,综上所述,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业主应当按照与小区物业约定的时间,交纳相应的物业费,不住的房子也要交物业费吗房子不住缴纳物业费情况如下:1、房子不住的话物业费也是需要缴纳,根据相关规定只要业主在收了房以后,就是需要缴纳物业费。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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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手房离婚的房子能买吗离婚的二手房是可以购买的,但在购买前需要核实以下问题:1、房子的分配情况:确认夫妻双方是否都同意卖房,并确认房产是否都已被双方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后的买卖合同没有经过公正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一方单方面出资购买了房产,那么这个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的归属,并且通过公正机构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这个合同是有效的,此外,如果离婚后协议约定的是将房产出售并分割收益,那么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必要时可以通过法院的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可以根据双方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由一方继续承担,具体要看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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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拥有房屋,另一方偿还未到期按揭款,应该是一种赠与行为,只是一个承诺,表明今后会给一笔相当于还按揭款的钱。因此,另一方可以拒绝还按揭款。关于离婚协议关于按揭房子的约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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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租客应不应该交物业费,这要看租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要是合同中有规定物业费由房主承担,那租客不需要缴纳物业费,租房子一般物业费谁出1、租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费由房东来支付如果是租房合同中没有明确或者是房东和租客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物业费由房东负责交纳,租客应不应该交物业费不少租客在自己去租赁房屋时,都遇到了被房东要求交物业费的情况,租客觉得这个房子又不是自己的,不应该是自己缴纳物业费,那租客应不应该交物业费。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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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刚买的房子不想要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退房或法定的方式退房.购房者可以通过购房买卖合同行使退房的权利,如所购房屋没有约定的配套设施,法定退房的情形有合同无效的时候,购房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还有购房者享有撤销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购房买卖合同.买房退房的六种情况:1.延迟交房2.没有房产权证3.开发商证件不全4.面积误差超过3%5.主体结果质量有问题6.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退房具体流程: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买卖,因为其交易周期长,涉及资金量大,技术问题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所以对程序要求比较严格.,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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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内若书面约定房产归你,属于赠与行为,即使离婚时反悔,可依据该书面协议要求办理过户,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未过户,一方反悔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4、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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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交付使用后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应由业主承担,但房子交付一年内无人居住的,就算是空置房,这些服务需要一定的费用支持,物业费是维持物业服务正常运转的一种费用,这是由业主共同承担的,物业服务态度很关键,若是物业服务人员没有执行合同中的约定,例如:非法占用公共空间、对破坏的设施不立即修理等,都属于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其次,物业费是由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无论房屋是否有人住,业主都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物业费,若是之前签署的服务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没有续签服务合同,尽管他们有实行物业管理,但公司服务的主体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不是具体业主,也不需要缴纳物业费,也就是说,物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标准,违规收费或违反协议约定,损害业主的利益,这种情况业主能拒交物业费。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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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法律分析: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单独买房的,不过要知道婚姻存期间获得的收入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说如果自己单独购买房子,这套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以后离婚的话,这套房子也会用来进行分割,2、没离婚女方可以单独买房,但是如果还没有离婚,买的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离婚女方可以单独买房吗没离婚女方可以单独买房,但是如果还没有离婚,买的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一方买房子,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该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哪一方名字,都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夫妻俩有平等处置权。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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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到期不还钱可不可以约定房子归债权人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但是,在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质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的约定是无效的。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那么到期不还钱可不可以约定房子归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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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抵款房是折算为货币后交给工程建筑方的房屋,是房产开发商代替工程款交付给施工方采取的一种做法,有的购房者认为房子是从施工企业手里买的,与开发商签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问题应当找施工企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工抵房的劣势购买工抵房容易产生纠纷,因为这种房子在抵押时需要办理很多繁琐的手续,所以在购房过程中,买家会一旦遇到问题,很难直接找到责任人来追责,开发商签合同时往往定价较高,以便更多地抵偿工程款,这样就存在合同价款高于施工企业与购房者约定价款的情况。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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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房子归谁(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那么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房子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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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写在未出资人名下属于一种财产的赠与,如果感情破裂,就算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出资人,房子也是难以要回的。如果想避免人财两空,可以双方约定清楚,是不是附条件赠与。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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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协议能直接约定还房子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以房屋作为抵押物进行债务担保的,借款协议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房屋直接归债权人所有。是指经批准的数额,超规定借款要经上级人民银行批准。借款的期限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它是指借款人还款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规定按期履行,超过期限要承担民事责任。利率是国家严格规定的,双方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间确定借款利率。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那么借款协议能直接约定还房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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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购买此类房屋,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注意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购买此类房屋,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注意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是不能出售的针对这类房子,要在与开发商签订购买协议时,约定开发商如果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尽可能地加重违约责任,防止开发商逃避责任,如果债权人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买房人就不应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而应与债权人签合同,相当于购买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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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于经天津市汉沽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双方对上述房产未作处理。所余部分房屋建筑面积43.08平方米为双方离婚后被告以贷款方式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认定为被告的个人财产该财产归被告所有。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判决诉争房屋归被告所有。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离婚时约定房子归孩子所有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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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苏这边吧,竣工了个活儿,还差170多万,两年多了还没给我有都经过验收吗?都交付都使用了,170万是属于尾款吗?还是属于质保金,都有到一块儿了,您是总包发包方,不给您支付,这对对对对,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呢?房子没卖出去,合同里面有约定,说是要在他们把房子卖出去之后才给我们付款吗?那倒没有,对呀,所以说他这样说肯定是没有道理的,他房子有没有卖出去,是不影响说是他给您付款这样的一个义务的,更何况如果他房子卖的多,他房子卖的好,他会多给您付吗?也不会啊。
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