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案例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混业经营的载体,是金融业的微缩,金融业固有的内在脆弱性和风险传染性必然体现于其中,这就使得其债权人较其他类型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更大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控股公司复杂而无节制的内部控制与关联交易会使子公司之间、母子公司之间转嫁风险、输出利益更加便捷。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结构下独特的管理方式大大强化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增大了外部债权人的交易风险。由此可见,金融控股公司的有限责任与其对子公司的合法控制并不对等,控股公司有可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的方式操纵子公司的业务,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资产转移,规避法律责任,从而加大了外部债权人的风险。那么金融控股公司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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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落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依法查处和追究造成质量事故(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五条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那么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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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纷繁复杂的民事活动中,因不同的发生原因可以产生不同种类的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就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由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发展的相对滞后,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这一项重要民法理论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例如,乙承租甲的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丙不慎失火将房屋烧毁,对此,甲既可以基于租赁关系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基于所有权关系向丙主张侵权赔偿责任,此时乙、丙与甲之间即构成了不真正连带债务。那么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及其法律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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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六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水利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实行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识等制度。那么水利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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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对勘察,设计人和施工人,承包人的质量担保责任是什么勘察、设计人的质量担保责任: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施工人的质量担保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改建。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那么法律对勘察,设计人和施工人,承包人的质量担保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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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能否重构另一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使其他债权人摆脱困境,获得法律救济,弥补法律缺失。因此设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则可强制性地干预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亦可对债权人的到期担保物权强制干预。当债权人消极地怠于行使权利任由责任财产减少害及其它债权时,其它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维持责任财产。那么对重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法律探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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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创优规划,制定和审核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研究重点、难点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四)工程质量责任制度规定中,组织召开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工程质量处于良性运转和可控状态。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奖惩制度,有效调动各分部创优积极性。(二)工程质量责任制度规定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沪昆客专江西公司及局经理部、集团公司有关工程质量责任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章、制度。那么怎样制定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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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在实行公司重整制度的西方国家,公司重整制度也成为某些公司用于逃避破产、拖延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工具。本文着重从债权人保护的角度,对公司重整制度的有关问题谈点个人的粗浅看法,以期对我国的破产立法有所裨益。预防破产、保存企业,可以说是公司重整的首要目标,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则是公司重整制度的重要价值体现。公司重整制度是对以清算和个体利益为本位的传统破产法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价值观念取代了传统的个体本位思想。那么公司重整制度与债权人的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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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5、《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法律对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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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创立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更加完善了履行抗辩制度。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顺序,是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区别。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即合同义务,而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权利人则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义务,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因此后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那么先履行抗辩权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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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典型的情形是优先权和留置权。如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均为约定担保的情形。原则上讲,它属于物的担保的一种。B、反担保的特征:a、反担保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c、反担保所保障的对象是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那么债权担保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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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设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则可强制性地干预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亦可对债权人的到期担保物权强制干预。当债权人消极地怠于行使权利任由责任财产减少害及其它债权时,其它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维持责任财产。同时,其它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应根据诚实信用、公平等原则,妥善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应负赔偿责任。此法律特征是相对于一般诉讼而言所具有的特征,在代位权诉讼中是共有的性质。那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法律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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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新乡市建设工程质量首席责任人管理制度施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四月九日新乡市建设工程质量首席责任人管理制度施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工程建设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十条实施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评价登记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那么新乡市建设工程质量首席责任人管理制度施行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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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以下责任: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2、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3、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4、设置总质检师、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术,提高质量意识;6、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 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南水北调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通知,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 ...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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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转包人也应按照原合同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事实上,我国法律制度是明令禁止转包的,转包跟分包的法律后果不一样,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想要将建筑工程分包出去,应该取得发包人的同意,而且,即便分包也要分包给具有资质条件的单位,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也是违约行为。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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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挂靠,工程款该找谁要? 对方“有钱有势”拒不支付,怎么办? 参加讲座,你将收获:和解4大方法、高效要账10个法律工具、快速要回工程款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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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证诉讼文书能够得以落实的一种制度。债权人提出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可以限制债务人以转移、隐匿等方式缩减财产,导致危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方还需要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申请会被法院驳回。当事人没有提出的,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直接裁定进行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做好以下手续: 1.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需要保全的财产线索; 3.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或者找保险公司出具保函。 开保函是目前使用最多的财产保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