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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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在陈述事实时,应围绕彩礼返还纠纷的主要争议点展开,详细描述双方的争议与分歧,第三部分:法律依据和争议焦点1.彩礼返还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一部分:引言彩礼返还起诉状涉及诸多法律知识和程序,需要在起诉状中准确地陈述事实,并有适当的法律依据,第四部分:请求和陈述意见1.在请求部分,应将当事人的具体要求列明,如彩礼的返还与利息,违约金的支付等,2.起诉状中应明确指出彩礼返还的事实,包括彩礼的数额、支付方式、返还协议等,本文将向大家介绍如何撰写一份完整且具有说服力的彩礼返还起诉状,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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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当得利返还的利息怎样确定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包括利息。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那么不当得利返还的利息怎样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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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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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对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包括利息。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那么法律对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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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以收取不当得利返还利息合法。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该法律条款中包含了构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成立的四项基本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无法律上原因;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四项要件,是检验不当得利是否成立的基本标准,也是确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基本法律事实。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类型一、给付不当得利通说认为,由于给付行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因此可以推论因给付行为而产生的要求返还不当利益请权得。那么收取不当得利返还利息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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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工资究竟能不能打欠条可以。《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劳动者工资究竟能不能打欠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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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同时主张属于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的,从其约定,承包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2、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的,从其约定,承包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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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支付欠薪首先劳动者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经拖欠的工资及利息,2)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在这个案例中,用人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拖欠劳动者工资超过了一个月,3)劳动仲裁和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支付工资和赔偿金的义务,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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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民间借贷合法利息: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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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在职人员死亡,属于工伤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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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6、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8、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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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拖欠工资利息是多少拖欠工资是没有利息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到所属辖区劳动局举报,经过劳动局作出处罚,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要求其足额支付工资,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那么拖欠工资利息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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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转眼借款期限到了,准时还款却成为泡影。去年2月3日,贷款公司联系不上毛某,便找到了毛某的母亲胡某。爱女心切的胡某当场签下承诺书,答应女儿的贷款转由自己偿还,并与贷款公司重新签订贷款合同。但是,借款合同到期后胡某也未能还清借款本息。去年年底,贷款公司向法院诉请判令胡某归还借款本金25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但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毛某应按实际借款数额19万元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放款25万先预扣6万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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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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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每个月都会固定给婆婆打一部分工资补贴家用,导致他们结婚7、8年根本就没攒下什么钱,如果离婚,这部分钱还能分吗? 当然可以分,因为结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没经过老婆同意,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每月固定给自己爸妈打工资补贴家用,那么离婚时,老婆可以要求老公补偿或是让公婆返还,或者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里折价。 孝顺父母的方式有很多,但如果一味地牺牲小家去补贴大家,最后买单的就只能是婚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