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网络上对我进行言语上的攻击,并且发布聊天记录的截图是拼接的,还将我的名字和个人信息发布出去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第八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 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那么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那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劳动部发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相信许多逾期的小伙伴们都对这个物件不太陌生律师函,有的是电子邮件发过来的,有的是催收人员用短信发来的图片,还有的是用纸质文件寄来的,那么贷款逾期可以发布律师函作为警告吗?网贷逾期下律师函了怎么办一般律师函和法院传票的首发都是以纸质版形式发到欠款人手上,需要欠款人亲自签收。律师是不能以个人名义发函的,只有倚靠律师事务所发的函才具有效力。那么贷款逾期可以发布律师函作为警告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债权转让以公告形式发布可以吗是可以的。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现行《民法典》第546条未作限定。为保护债务人利益,对公告通知形式的适用应从严掌握,一般因债务人人数众多或债务人住所地不明的,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又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公告形式。为了防范风险,最好以书面形式为佳。如果债权人转让多笔债权,涉及多个债务人,难以一一通知的。有的会采用这样一种通知方式,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函装在信封里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债务人,以债务人签收的邮件凭证作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那么债权转让以公告形式发布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发布律师函来债务催收有用吗?律师函催收的好处第一,律师函可以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债务人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有些爱面子或有些地位声望的人,可能会恼羞成怒,在履行义务方面会很消极或采取敌视态度,这样不利于债权的顺利实现。律师函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不和第三方直接解除,避免了发生不愉快的事情,特快专递费用相比诉讼费、律师服务费和漫长的诉讼之路不仅经济而且快捷。那么发布律师函来债务催收有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那么物业发布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是合法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深圳市-----------2002-07-162002-07-16----------地方法规深圳市民政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那么深圳市民政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错误的通知》的决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我们知道实践中银行和贷款机构特别喜欢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发催款律师函,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催款律师函的作用在哪里,以至于采取了不正确的做法。律师函作为一种专业法律文书,其功能和作用很多,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所发出的,不具有任何强制效力,但是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特殊地位,律师函的作用是一般的商务函件所不能相比的。当然这也是分情况对待,如果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发送律师函就起到了提前通知对方的作用,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么发布律师函催款对欠钱不还有作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第六条执行回转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明星发布律师声明,诽谤应承担哪些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诽谤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诽谤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承担侵权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责任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据此规定,确定了两个主要问题:第一、债权人转让债权需经过通知债务人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第二、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原债权人与债权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效力。那么债权处置公告发布后多长时间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但是很多人因为更换手机、手机丢失、删除微信聊天记录等原因,无法将载转账记录的手机提交至法院,那么这么重要的证据,我们应该如何有效的提供给法官并让法官采纳呢,电子证据作为新型的证据形式,相对传统的证据来说可篡改性比较大,因此,如果想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在无其他证据佐证情况下,要注意以下几点:1、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举证时应该打印截图的形式提交,开庭时,需要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时,要求提供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提供给法官查看,案件相关聊天记录可截图打印做备用,微信的聊天记录如果不完整,那么很可能会让人断章取义,也容易让对方当事人否认聊天记录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是否与本案存在关联,从而导致该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4、一定要提供原始载体,诉讼过程中,将微信转账截图作为证据交给法院,法官会认可吗,答案是大概率不会,微信转账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离婚时原始股怎么分?这5个关键点一定要知道!💼】 ✨离婚财产分割的水真的太深了!尤其是公司原始股这种特殊资产,稍不注意就会吃大亏!今天把律师才搞明白的干货整理给你们,建议收藏备用! 🔍【重点预警】 ✅ 婚前取得的原始股:配偶可能分到增值部分! ✅ 婚后取得的原始股: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公司上市前的"静默期":可能影响分割时效! 📝 必须掌握的5个知识点: 1?? 法律依据:《民法典》1062条+公司法司法解释 2?? 分割方式(3选1): ◽ 协商折价补偿(最快捷) ◽ 股权评估后分割(要找专业机构!) ◽ 诉讼确权(耗时但彻底) 3?? 避坑指南: ⚠? 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转让限制 ⚠? 保留所有出资凭证+股东协议 ⚠? 上市禁售期内的股票要特别约定 4?? 证据清单(建议截图保存): 🔸 股权代持协议 🔸 银行转账记录 🔸 股东会决议文件 🔸 公司估值报告 5?? 冷知识: 💡 离婚后发现的未分割股权,3年内可重新起诉! 💡 境外上市股票要按外汇管理规定处理 💬 暖心提醒: 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股权?赶紧申请财产调查令!遇到复杂情况建议直接找【婚姻家事且懂公司法】律师,千万别自己硬扛!
想不想全额收取物业费、避免打折情况?想不想高效收回物业费,呆账变利润? 类似的案例,法院是怎么判决的?1月24日14:30,第47期 物业费高效收缴讲座暨北京物业行业法律大数据报告发布会,精准定位问题根源,制定高效收缴方案,现场出谋划策!
📢6月7日10:00-11:00专属于物业公司的产品手册发布会👏🏻 👉🏻物业公司如何提升服务品质? 👉🏻如何提高收费效率、降低用工? 👉🏻如何最大程度争取业委会支持? 🤝法律顾问服务手册+物业系统介绍手册+物业/供暖催收服务手册 3册齐发,帮你解决物业公司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