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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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些资料记录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各个阶段的情况和实际施工情况,对于项目的管理、验收和结算具有重要作用,四、施工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中必须包括与该项目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施工单位竣工资料是指在一个项目完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编制和提交的全部资料,用以记录、反映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各阶段的情况和实际施工情况,是一个项目竣工后最终必须提交的重要文件,这些资料记录了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等,对于项目质量控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综上所述,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内容非常丰富和详细,包括基本资料、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进度管理资料、安全记录资料以及财务资料等,这些资料记录了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制度、安全生产措施、事故处理等,对于项目管理和安全评估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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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施工结算与竣工验收的区别施工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已完成工程项目的工程价款进行审核,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及支付工程价款的一种过程,因此,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合同价款的规定,将结算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审查核实,经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工程款,3.方式:通过施工结算方式确定工程价款,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形式,也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之一。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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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 工程款支付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及时支付工程款,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风险,5. 工程验收和结算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在建设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当注意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和结算,确保工程质量和造价符合合同约定,3. 工程签证和索赔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和索赔,确保签证和索赔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类型1. 工期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期通常是固定的,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将会面临罚款、赔偿等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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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施工结算单具有以下作用:1. 确定工程实际造价:施工结算单是确定工程实际造价的重要依据,它记录了工程的实际工作量、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信息,可以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的依据,2. 解决争议和纠纷: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结算单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纠纷,律师可以协助双方协商解决,或者代理双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施工结算单还可以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解决关键词四:律师在施工结算单中的作用律师在施工结算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 起草和审核施工结算单:律师可以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要求,起草或审核施工结算单,确保结算单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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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工程完工甲方不结算不付工程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付工程款,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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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工程款结算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过程,需要施工单位和业主共同合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手续进行,工程款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就建筑工程的相关款项进行结算的过程,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款结算所需的各项手续和注意事项,以便广大施工单位和业主能够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二、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因此,在工程款结算前,需要交验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文件,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及时沟通,确保款项的准确支付到位,六、支付申请和审核施工单位在计算好工程款后,需要向业主提交支付申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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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工程结算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企业办理工程价款收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等科目,工程发生的成本应当通过“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核算,法律分析:项目工程停工的,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工程款支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项目工程停工的,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工程款支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工程结算完毕后的会计账务处理1、工程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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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施工合同无效时施工单位如何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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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限于审计机关的技术力量和装备水平,实施工程结算审计难以做到全过程跟踪审计,更无法采取技术扫描和钻芯取样等先进检测手段,因而审计所依赖的工程实施过程抽样检测资料,只能以监理部门提供的监理日志为主要参考依据。但工程结算审计发现,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但并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或填写的不规范,或当时编造虚假记录。那么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有何问题以及成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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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项目结算方式,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的一切实物或劳务,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在工程竣工后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结算机构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工程结算是项目成本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费用、税金和利润。其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计算书;工程价款结算依据、方法;与项目直接有关的成本费用(如管理费、利润)调整方法;与项目直接有关的税金计算方法;其他应由建设单位负担的费用。结算按时间分为竣工决算审计,及决算审核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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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工程结算时可以根据相关条款扣除质量款,总的来说,在工程结算中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除质量款,取决于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业主可能滥用权力,对项目的每一个小问题都要扣除质量款,这不仅影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健康的工程合作关系的建立,作为一个综合性解决方案,我们建议在工程结算中,双方应以合同为基础,明确质量款的扣除事宜,因此,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给业主提供理由扣除质量款,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意见,这对是否扣除质量款具有重要影响。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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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之,市政工程款结算是一项非常繁琐和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约定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款项的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同时,在合同中也会约定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时间、金额等具体条款,对于款项的结算有着明确的规定,结算材料要准备齐全,包括工程量清单、进度表、工程变更记录等,申请方根据审核结果,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工程参与方发放结算款,因此,为了确保市政工程款项的顺利结算,建议各方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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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实践中,大部分的合同审查是为了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改完善,也有少量的合同审查仅仅是用于为决策提供依据。所以合同主体的合法真实是合同审查的重要项目之一,是关系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的前提之一。审查施工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了建筑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所要求的施工企业法人资质等级。那么施工合同审查过程的要点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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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政府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那么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应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结算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结合合同约定、政府审计结论以及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最终认定政府审计结论存在部分错误,不能完全作为结算依据,因此,政府审计结论在工程结算中的作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例如,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发包方以政府审计结论为依据,要求承包方进行工程结算,三、律师建议与风险提示针对政府审计结论在工程结算中的应用问题,律师建议如下: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政府审计结论在工程结算中的地位和作用,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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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工程进行结算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合同以及其附件或者法定协议书;2、补充协议;3、施工图以及竣工图,有地勘报告的得出具地勘报告;4、施工企业的收费标准以及能够实施安全施工的证明;5、招标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文件;6、隐蔽资料;7、设计变更资料;8、相关联系单;9、现场材料签证单以及材料审批单价;10、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或者会影响工程结算的通知文件;11、结算资料以及承诺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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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退场、拖延结算、项目挂靠,怎么快速要回工程款? 被迫中途退场,工程量如何确定? 如何应对恶意拖延结算的难题? 没有合同,如何证明施工人身份? 07/15 19:00-20:00,专家老师教你快速要回工程款
工程款拖欠找哪个部门需要根据情况选择,如果是承包方,可以去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管辖法院应当市、区或者是县级的所对应的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当在付工程款之日起三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的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的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与我沟通交流。
做建设工程的挂靠老板们经翅遇到这几种法律问题,今天啊,我就以从业18年以来工程老板们最关心的问题给大家归纳整理出来啊。这10种常见的法律风险,特别是最后的三个,绝对是工程们老板们的痛点。看看你有没有也遇到过这种情况,第一,合同不签就进场,最终利益没保障。第二,轻信中间介绍人,钱财被骗不见人,第三,合伙纠纷很常见,钱还没赚内不乱,第4,签证变更不留意结算,甲方不认人,第5,工人施工没保险,工伤自己来赔钱,第6,单独扯皮拖工期,甲方索赔找自己,第7,挂靠单位钱被动,款项不能自已用,第8,甲方倒闭,项目停,借钱垫资伤不起,第9,挂靠单位已跑路,业主有钱不支持。第10,催讨维权成本高,官司赢了收不到,现实中遇到这些问题应该怎么办呢?
习主任在接下来的视频中会慢慢跟各位分享我在实践过程当中的一些建议,关注习主任,有事不求人。
徐主任啊,我最开始就没签合同,现在他也不给我结算,就一直拖,那我这还能要回工程款吗?能不能要回来,当然要看你具体的一些证据啊,因为合同呢,它只是其中的一份证据,但是呢,如果说你合同签的不好,它可能是对你不利,有些合同是包干合同,有些合同呢,单价呢又约定的特别的低啊,有些合同呢,管辖权约定的也有问题,那这样的合同有还不容易有像你这种情况哎,没合同,没合同的话,我们无非就是要证明诶,这个工程是我们做的,那么我们只要能够证明我们是实际的施工方就可以了,那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你就要把你平时的一些施工日志啊,一些沟通的一些记录啊,这些证据都做一个保存,那咱们即使没合同也能够证明这个事情,关注西主人,有事不求人。
徐主任啊,这甲方是真不给我们结算,拖着工程款,我还能忍一忍,可是工资罚不下去了,要是农民工兄弟们闹起事儿来,我可真扛不住啊,所以咱们国家针对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其实有专题研究过,也是重点保护劳务费的支付的问题,那你现在咱们不可能说现在拿不到劳务费,我们直接去起诉,那那个过程太漫长了,那所以咱们接下来的话,第一步你可以先去劳动监察大队先去投诉,基本上像这种劳务费的问题,通过投诉,而且是多人啊,或者几十个人劳务费,那么他那边会有快速响应,那么联系公司那边来去解决这个事情,那第二个的话就是说,假如说你通过这个投诉,他是没有这个效果的话,那么咱们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也就保全这个公司的这个账户,因为毕竟他现在还正常经营,一旦保全冻结之后,他的正常进项出项有有问题了,那么他会主动的给我们去做谈判,当然如果说这些还都没有办法,我们也可以去住建部门进行投诉啊,这也是投诉的一种。
途径,因为这家公司他也正在接工程,那么这个项目的话也正在进行施工,如果我们有投诉的话,会影响他一些证件的一些办理,可以优先通过投诉的方式来给你解决,因为你这个是劳务费,不是这个公众上的问题,关注西主人有事不求人。
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