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装饰装修工程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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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不仅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主要还是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可以说,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但对具体装饰装修纠纷而言,是适用承揽合同法律关系解决,还是适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解决,对当事人利益有较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对装饰装修承接人的资质要求是不同的。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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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语:市政三级资质可承接的工程范围包括市政道路、给排水、燃气、热力、垃圾处理和绿化工程等,市政三级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市政三级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1、市政道路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公路、桥梁、隧道等工程,4、市政热力工程:包括城市供热、蒸汽、热水等工程,在进行市政工程建设时,应当仔细核查承接方的资质,确保其具备承接相应工程的能力和资质,5、市政垃圾处理工程:包括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工程。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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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条招标标底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第五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市场价格信息自主确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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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当今社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的重要法律依据,它规范了工程的实施过程、质量标准、责任分工等方面的内容,对于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参与建筑装饰工程的过程中,每一个从业人员都应该认真对待合同的签订、执行和履行,尽职尽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仔细阅读、理解和执行施工合同是每一个参与建筑装饰工程的从业人员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工程实施的目标、要求和方案,明确各方责任的承担和分工,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然后是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明确了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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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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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设计8个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风景园林、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照明工程。《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那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包含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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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装修工程承包资质标准的一级资质标准包括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三)装修工程承包资质标准的一级资质标准包括企业工程业绩装修工程承包资质标准的一级资质标准包括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那么装修工程承包资质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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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与装饰装修合同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一)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承包商为将工程承包合同中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二)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那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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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a、主体工程不能分包,以及不能肢解或者变相转包;b、法律容忍的分包,也需要经过发包人同意;c、分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不能同一标的不能两次以上的分包。违法分包,在以后项目工程中将会暂停其业务拓展,以及罚款、及连带责任、及无效行为,至刑事责任发生等。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在中国家装界,大多数装饰公司的工程都是转包给施工队长的。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这种非法转包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装饰装修工程非法转包的认定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那么装饰装修工程非法转包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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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首先,若装修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验收标准的,依照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装修工程验收是指装修完工之后,对所装修的项目进行标准化的验收。由于装修方面的范围比较广泛,可分为工程装修验收和家庭装修验收。做装修方面的设计需要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初次办理可以从乙级开始申请。那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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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资质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一定要调查了解清楚要收购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有负债,不然到时候你把对方的公司收购过来却还要替对方还钱那就不划算了,(3)转让企业需要进行资质信息公示:此资质公司已经转让,今后与己无关,工程资质转让怎么办理在工程建设领域,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标中,对公司的资质有相应的要求,只有达到相应的资质才能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取得相应资质是做工程的前提条件,那么工程资质转让怎么办理,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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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3、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3、法律主观:装饰装修合同属于 建设施工合同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参照 不动产纠纷 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还规定了劳务合同纠纷作为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并列的三级案由,有观点认为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属于劳务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哪些1、根据建设合同纠纷的类型,最高院将建设工程纠纷的案由确定为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发生时都可以建筑工程纠纷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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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注意事项在明确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的区别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主体的审查: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对合同主体进行审查,确保合同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种,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专业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合同,案例: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一栋住宅楼的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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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④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有无施工企业因自身资质较低或无资质,采取挂靠或使用其他单位资质投标的情况。要审核工程量时,特别注意是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重点。那么工程审计人员资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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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甲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乙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丙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8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丁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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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