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在准备阶段的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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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承包给个人清洁还需为承包人买五险吗公司将清洁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的,发包人一般不需要为承包人职工购买五险的,由承包人购买。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纠纷的处理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因承包人的非法转包工程行为,造成工期延误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发包人还可以向承包人提出赔偿要求。当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被依法认定为无效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工程款就算纠纷。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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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承包”这种现象想必大家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大多数人很可能并不是很熟悉它的具体含义、条件以及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下面,小编将针对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解释。《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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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虽未结婚,但在经济上能够自立,父母已经尽了抚养责任,除非丧失了劳动力,否则父母已没有抚养的法律义务了。严格来讲,祖孙间有抚养义务。那么祖孙间有抚养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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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承包人有哪些责任,有哪些义务?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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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如承包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基本上是与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故只简单列举,不再赘述。发包人的权利,主要是向承包人收取依承包合同规定数额的承包收益,对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那么承包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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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阶段性担保的期限为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若借款人在此期限内不按照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一旦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应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在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之后,保证人代位取得原债权人的地位,对借款人享有追偿权。如果交易双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应当支付阶段性担保费。那么阶段性担保的特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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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抚养义务何时中止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那么抚养义务何时中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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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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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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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包人有以下义务: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义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还不得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可以进行检查,承包人有义务随时接受对其作业进度、质量进行的检查。那么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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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离婚诉讼结束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那么提起离婚诉讼至判决生效,需经历哪些阶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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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际施工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往往会因为承包人或业主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施工进度受阻、费用无法支付等问题,才会选择通过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综上所述,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和业主是因为合同纠纷、工程质量争议、工期延误以及费用支付纠纷等原因,这些问题成为实际施工人维权的主要依据,实际施工人往往会通过提供施工进度表、工期延误原因分析等证据来证明承包人或业主在工期管理上存在失职行为,并以此为依据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往往会通过提供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现场照片等来证明承包人或业主在工程质量上存在瑕疵,从而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或追究责任,很多实际施工人在面对施工纠纷时,选择采取法律手段向承包人和业主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实际施工人来说,与承包人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往往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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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阶段的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那么离婚诉讼需要经历哪些阶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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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那么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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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那么离婚诉讼需经历的阶段有哪几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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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不只是打赢官司,更多的是执行回款问题,我们承接案件都是到执行回款阶段,底气就是我们自己的执行团队。我们以千方百计,解您千愁万绪。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