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导读: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那么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
2、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
3、组织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接受建设工程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未支付价款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使优先权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