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甲授权他雇员乙不超过80万帮他买游艇然后这个乙听错了花80万买了另一辆甲得知后拒绝承认这份合同卖方能否请求甲支付货款;能否向甲索赔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而想到的最直接的解决方法可能是走司法程序,即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遇到拖欠贷款能否直接起诉承包商呢?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于当事人,一份备案。当事人应当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那么遇到拖欠货款能否直接起诉承包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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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发现怀孕了,能否向男方索赔经济补偿离婚后发现怀孕的,不能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但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具体来说,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应斟酌以下因素:1、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那么离婚后发现怀孕了,能否向男方索赔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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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家庭暴力怎么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遭遇家暴离婚能否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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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民法典中不支付货款能否解除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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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该条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那么民法典货款和违约金能否法定抵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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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卖方因没签合同而拒付货款如何处理先和卖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交货的证据然后进行起诉解决。另外在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因此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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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获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获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比如,代他人收取房租,并据为己有,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之得利恰恰说明了,要构成不当得利必须有一方获取利益,具体来说,这种利益应局限于财产利益,而非精神利益。如果不具备因果关系,此方受损并非由于彼方的得利,则不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不当得利。那么不当得利后能否向侵权人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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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将妻子打伤,妻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此案为典型的婚内索赔问题,其争议焦点即在于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婚内索赔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笔者认为,即使是夫妻之间发生的侵权行为,侵权人亦应承担法律责任,理由有以下四点:第一,纵观《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婚内侵权并非特殊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并无二异,只要当事人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不因侵权人没有财产而不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婚内侵权能否要求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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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为此,法院对该案裁定中止诉讼。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虽是因传销产品发生的纠纷,但双方结算时国家未禁止传销,双方对货款数额的结算确认合法有效,对何某要求归还货款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按照该条规定,《通知》发布之日起此前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及其传销人员应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并自行清理债权债务。本案何某与陈某是在国务院禁止传销活动通知发布之前就对所传销的产品进行了结算,结算交接货物及写下货款欠条后,双方即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那么禁止传销前结算的传销货款能否支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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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货实际上是供货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属于供货方违约,守约方可以主张他的违约责任。那么不支付货款能否解除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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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人认为,双方系夫妻关系,同时双方对夫妻财产并未约定分别财产制,而是实行法定的共同财产制度,且丈夫又没有自己的个人财产,妻子在保留婚姻的情况下提起婚内索赔诉讼没有实际意义,因此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不因侵权人没有财产而不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婚内索赔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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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那么申请解除合同,能否要求返还货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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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事实和理由部分将诉求中的基本事实陈述清楚就可以了,语言尽量简洁,概括性地将卖卖合同纠纷发生的情况以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阐明。那么仅以买卖合同能否认定欠付货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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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与人通奸能否索赔实践中经常有当事人因为丈夫与人通奸,不堪忍受,起诉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而《民法典》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对无过错一方给予救济和补偿。同居与通奸的区别是,是否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对于长期通奸的,尽管给人的印象是在时间上呈持续性,婚外性伙伴也相对稳定,但因为是暗中进行的,行为人并未共同居住,所以仍然只能算通奸而不能将之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划等号。因此因丈夫与人通奸离婚而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除非能够证明对方是与别人同居。那么丈夫与人通奸能否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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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民法典中仅以买卖合同能否认定欠付货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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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股东五十万货款还能要吗?我给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货,这个公司呢欠了我五十万块钱,但这个公司的名称和领导呢都变更了,如果说有这个货款的合同,基础的事实已经固定下来了。那现在就是你所担心的就是对方的领导和名字都已经变了。这个在法律上还是很明确的,就是公司换领导换法人,然后并不影响你的这个责任的一个承担,也就是变更之后的公司还是需要继续来承担这个债务的。那我就放心了,这个货款是很容易能够拿到钱的啊,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如果说对方不给的话,还是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难,这个事很好解决啊。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