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公司不认工伤,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认工伤,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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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相关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及份额的划分,直接影响了承保车辆商业险的保险公司的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应正确看待交通事故认定书。故而建议保险公司在签订商业保险合同之时就应取得车主的授权委托书,在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得以依据该授权委托而代车主申请事故认定复核。3日的期限如此之短,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还不详知事故认定结论,提起复核的期限就过了。所以作为与被保险车辆交通肇事有直接关系的保险公司,要求交警部门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保险公司是合理的,但目前尚无法律或法规对此加以规定。那么保险公司应正确看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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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如果有员工在同一家公司先后遭受两次以上工伤,对于这种情况,员工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两次以上的工伤保险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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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社保局要求汪某需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依据仅是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该申请表的“填表说明”中有一项规定即“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汪某提交的证人证言已证实汪某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事实理应属于“其他有效证明”。由于汪某的疏忽事故发生时未报警故在规定的时间未能提交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社保局遂以汪某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完整作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综上笔者认为应撤销社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社保局应对汪某的工伤认定申请进行立案受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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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那么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属于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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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搭同事顺风车上下班遇车祸,可以同时要求工伤赔偿吗法院审理认为,建筑公司认可张师傅系在其承建的工地从事抹灰工作等事实,认定张师傅与建筑公司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同年7月21日下班后,张师傅搭乘工友的摩托车,从工地上出发,准备回暂住地,不料工友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张师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万州区交巡警支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摩托车、大客车驾驶员分别承担这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张师傅不承担责任。丈夫不幸身亡,陈女士向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张师傅因交通事故受伤死亡属于工伤。那么搭同事顺风车上下班遇车祸,可以同时要求工伤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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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勘察现场跟事故科出的认定书不一致是否会理赔可由事故科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上诉法院,基本上是以事故科出的认定书为依据的,所以保险公司会理赔。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勘察现场跟事故科出的认定书不一致会理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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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保险公司怀疑司机调包怎么办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替人顶包的法律责任交通肇事后让人“顶包”的行为分为两种情况。交通事故找人顶包的法律责任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他人来处理事故。而严重的话肇事逃逸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保险公司怀疑司机调包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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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员工工伤丧葬费如何做账员工丧葬费应属福利费,应付福利费从2007年1月1日起不再按工资的14%提取,可以在职工薪酬据实列支发给员工丧葬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现金按受益对象分配时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那么公司员工工伤丧葬费如何做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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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一定是责任认定书一出来保险公司就要赔偿,保险公司还需要审查事故方在公司的保险购买情况以及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符合赔偿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赔偿。法律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那么责任认定书一出来保险公司就要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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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1万元、死亡赔偿金11万元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失赔偿由王某、李某连带承担70、张某承担300。1992年12月1日法发199239号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4条规定中要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不妥的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依据。那么保险公司怎样正确看待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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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那么工伤后,公司给看病但不给误工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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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就可以与公司协商确认相关的赔偿金额。工伤待遇包括:(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护理费;(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五)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七)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八)后续治疗费;(九)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工伤鉴定结果下来了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那么建筑农民工工伤认定书下来了怎样跟公司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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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可否拒赔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是一种鉴定结论。在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其它书证、物证一样,属法院审查的范围。“先修车,再赔付,是行业内的惯例。但如果没有经过定损,被保险人直接修车的一般保险公司不予承认,从而可能发生拒赔,即使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据此,在本案中,对于当事人的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应该根据现场出险所做记录进行应有理赔,而不能以当事人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即予以拒赔。那么交通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书不符,保险公司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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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员工具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工伤,可由公司依法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伤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肯定要先对伤者进行抢救、治疗,然后才说进行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以及工伤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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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之前工伤鉴定十级现在公司破产怎么办一般情况下,若企业倒闭,工伤的伤补偿金和生活费是可以拿到的,比如说之前工伤鉴定十级现在公司破产怎么办?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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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拒赔怎么办?袁甲告诉你,咱们先报警,交警队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是否全责,然后你再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的电话,明确要求代位赔偿,接下来就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的事儿了。索赔也是找保险公司,听明白了吗?有交通事故索赔的问题就问袁甲,安全出行,安心生活。
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错误认定?天用律所一键「撤回」!】 四川某公司“被工伤”?人社局:这锅不背! 天用律所行政诉讼一出手,错误认定秒变“撤回+撤诉”双杀💥 锦旗发声:道义成就所托,公平绝不迟到!
交通事故导致家人死亡,家人该如何找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赔偿?
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揭秘: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又属于工伤,能拿到双倍赔偿款吗?
公司变更股东五十万货款还能要吗?我给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货,这个公司呢欠了我五十万块钱,但这个公司的名称和领导呢都变更了,如果说有这个货款的合同,基础的事实已经固定下来了。那现在就是你所担心的就是对方的领导和名字都已经变了。这个在法律上还是很明确的,就是公司换领导换法人,然后并不影响你的这个责任的一个承担,也就是变更之后的公司还是需要继续来承担这个债务的。那我就放心了,这个货款是很容易能够拿到钱的啊,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如果说对方不给的话,还是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难,这个事很好解决啊。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