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2021.12.15 06: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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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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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或者是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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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1,夫妻间房产的转让是房产的赠与,所以没有转让费,但有其他费用。2,婚姻内房产过户要求夫妻双方携带房产证,产权证,结婚证到公证处办理婚姻析产公证。3,夫妻俩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和公证书去当地房管局进行婚内析产登记就可以了。4,一般来说过户后的新房产证在1周后可进行登记领取,主要费用有:登记费,公证费,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2022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降低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2022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降低

    内容:房屋在进行买卖、赠与、转让等交易时,需要根据法律行为的不同缴纳不同的税费。2015年10月15日起,我国决定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住房转让手续费2022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降低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具体政策由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制定。那么2022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降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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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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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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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卖文物罪的量刑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抵押物标准是什么?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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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抵押物标准是什么?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内容:哪些财产不能抵押!如果所抵押的财产是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即使设定抵押权的其他条件已经具备,这种抵押也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没有法律的拘束力。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3、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那么抵押物标准是什么?哪些财产不能抵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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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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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判刑标准为: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债权转让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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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债权转让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怎么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怎么样的编号:字第号新债权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债务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原债权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2006年月日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那么债权转让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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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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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定刑标准包括: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倒卖武器装备罪实际上就是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它是指非法出卖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转让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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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转让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内容:转让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吗债务是对债权人偿还财产的义务,它是否能切实履行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许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但是并不是债务人有能力还债就一定是恶意转移,有时候债务人是为了抵消自身的债权与债务。虽然债务人的还债能力并不能成为绝对的标准,但是债务人的还债能力却能作为债权人考虑是否转移债务的因素之一。不仅需要审查承担人的经济状况,还需要审查承担人的诚信。那么转让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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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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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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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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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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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刑法》对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判刑标准为: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而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本罪加重处罚事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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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l、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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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转让的方式及效果有哪些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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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债务转让的方式及效果有哪些

    内容:债务转让的方式及效果有哪些(一)债务转让的概念和种类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转让,按照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那么债务转让的方式及效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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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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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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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未对倒卖发票作出具体的数量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发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但发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发票,则不按本罪处理.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追究。无论行为人是一次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209条第2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五十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 建筑工程资质能转让吗(建筑工程资质等级标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建筑工程资质能转让吗(建筑工程资质等级标准)

    内容:三、资质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一定要调查了解清楚要收购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有负债,不然到时候你把对方的公司收购过来却还要替对方还钱那就不划算了,(3)转让企业需要进行资质信息公示:此资质公司已经转让,今后与己无关,工程资质转让怎么办理在工程建设领域,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标中,对公司的资质有相应的要求,只有达到相应的资质才能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取得相应资质是做工程的前提条件,那么工程资质转让怎么办理,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许瑞林律师
    2024.01.0591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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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卖文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犯本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拆迁土地出让金补偿标准及返还政策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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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拆迁土地出让金补偿标准及返还政策

    内容:拆迁土地出让金补偿标准通常依照全部地价的40%来计算,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土地估价机构评估,而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则是对公共建筑设施取得土地金返还款的处理意见,房屋拆迁土地出让金由谁承担应参考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标准,土地出让金是指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所需要支付的资金,拆迁土地出让金也有其补偿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缴纳规定包括,个人住房、共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转让等补偿规定,那么,拆迁土地出让金的补偿标准和返还政策都有什么。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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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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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融资比例的标准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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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股权质押融资比例的标准是什么?

    内容: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其二,当以公司股份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质的,则应当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的标的应该包括全部的股东权利。那么股权质押融资比例的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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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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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会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债务部分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务部分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虽然已经完成了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尚有自愿履行债务的可能,且债务人履行之后不得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理由请求返还。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以诉讼时效丧失提出抗辩,受让人则可以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但此处牟利是指非法倒卖合同、牟取非法利益并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债权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与其他商品并无本质区分。债权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债权,并非当然无效,故也可以转让。但应注意,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或行使撤销权而使债权归于无效,受让人可以因此主张债权转让无效。那么债务部分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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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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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

    内容:承包土地国家每亩补偿多少钱1、农村土地承包 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粮食直补:水稻直补的补贴标准是每亩地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的标准是每亩地85元,3、粮食直补:水稻直补补贴是每亩地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每亩地85元,土地转让时,双方对此有协议的话则依据合同来办,粮食直补:水稻直补补贴是每亩地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每亩地85元,土地转让时,双方对此有协议的话则依据合同来办,承包农村土地如何补偿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村承包土地征收需要给予国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基础设施补偿费和移民补偿费等方面。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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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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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卖车票、船票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1、行为人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的;2、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3、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197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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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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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或者是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生活中对于债务转让的方式以及转让的效果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生活中对于债务转让的方式以及转让的效果有哪些

    内容: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债务转让,按照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那么生活中对于债务转让的方式以及转让的效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70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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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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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李维律师
    2023.10.1128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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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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