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证可以补办吗?

2021.12.16 08: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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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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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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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可以在房产证上将所有共有人进行登记。没有人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第三十二条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律后果分析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律后果分析

    内容: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律后果分析近期因房产公司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受人依“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据,提请仲裁或诉讼的案件逐步增多,使房产公司不得不将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列入议事日程并引起高度重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文就“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引起的相关案件,对该行为后果作浅要分析:关于提起仲裁的法律依据房屋权属证书是享有房产所有权的法定要件,在商品房买卖中,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办妥房屋产权证是房地产出卖人约定的基本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等。那么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律后果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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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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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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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项权证超过有效期的法律后果是:抵押权人可以将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受偿。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时全部还清所欠贷款的,应及时到房管局注销房屋他项权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逾期办理房屋权证之责任认定2008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逾期办理房屋权证之责任认定2008

    内容:逾期办理房屋权证之责任认定2008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不动产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并行使不动产物权的重要凭证。近年来,法院受理逾期办证纠纷案件急剧上升,《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了开发商逾期办证的违约金责任,弥补了目前相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不足,对审判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第三种意见认为,开发商承担办证的具体义务,应根据权属登记流程规定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那么逾期办理房屋权证之责任认定2008。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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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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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农村老家是乡镇下的农村,还是城市里的,一般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一般只能是继承,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城市土地属于国有2、法律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灭失后的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没有产权证房屋买卖惹的官司 合同仍有效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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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没有产权证房屋买卖惹的官司 合同仍有效

    内容:近日厦门中院对这一特殊房产买卖纠纷作出判决,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2005年1月19日,他向杨先生发函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退回已付的定金。一审法院认为,买卖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为有效合同,因而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刘先生认为,杨先生出卖的房产至今未能领取权属证书,买卖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应认定无效。那么没有产权证房屋买卖惹的官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98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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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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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购买的房屋没有产权证,要求撤销合同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购买的房屋没有产权证,要求撤销合同

    内容:一般而言,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所谓的“合同必须履行原则”。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那么购买的房屋没有产权证,要求撤销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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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58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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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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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那么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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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13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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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是否继承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民法典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是否继承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死者生前在银行的存款必须办理存款继承公证后银行才会让继承人来支取。那么民法典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是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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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52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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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办理产权证的农村房屋不可以办理继承登记,农村房屋必须有房产证才能进行合法的继承并办理过户。没有房产证的农村房屋不能继承,补办房产证可以继承了。属于非法建设的农村房屋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属于违建房的要被拆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文本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文本

    内容:同时,丙方须委托乙方代办《房屋所有权证》,乙方办妥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须将《房屋所有权证》直接送交甲方收押,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丙方。在收押期间,丙方要求调换、转售、转让住房时,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帮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房屋所有权证》送交甲方收押时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各执一份。那么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文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128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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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一般情形下,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产证是同一个证。如果涉及房屋共有,则为房屋共有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无产权证房屋转让法律效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无产权证房屋转让法律效力

    内容: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房子在当地房产局有备案登记,你可以通过开发商和房产局进行房权更名来保障利益。如果房子在当地房产局没有备案登记,又想买卖此房的话,在公证处不受理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当地的司法局来见证此次买卖,从而减少风险。那么无产权证房屋转让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7101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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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完全等同于房产证,它是房产证的构成要素之一,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但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关于房屋所有权证中房屋建筑面积填写格式的通知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关于房屋所有权证中房屋建筑面积填写格式的通知

    内容:为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统一规范全市房屋所有权证中建筑面积的填写格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房屋所有权证主页的房屋状况中建筑面积一栏填写属房屋产权人所有的总建筑面积,即产权人自有部位建筑面积力口所分摊的公用共有部位建筑面积之和,二、房屋所有权证附页的附记一栏下填写其中公用共有部位占×,宁波市房产管理局文件甬房[2003]20号关于房屋所有权证中房屋建筑面积填写格式的通知各县、区房地产管理局、大榻开发区、保税区房地产管理处、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五、本通知执行前原已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房屋建筑面积的填写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自执行之日起可结合房屋产权转移过户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年验等换发证工作,逐步按本通知要求予以更正,三、房屋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毋磊颖律师
    2021.11.1018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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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合法建筑未办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对于历史遗留的无证小产权房可以进行出租,租赁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对于违章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等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非法建筑物不得出租,租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什么是他项权证,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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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什么是他项权证,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内容:综上所述,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有着概率、持有者、凭证等方面的不同,但是大家也不用担心银行方面有他项权证就会对自己的房产怎样,只要我们按时还月供就没关系,贷款还清办理好解抵押那么就拥有了房子的完全产权,贷款还清后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如下:1、还清贷款后,需要去银行办理贷款结清证明,然后将《房产抵押注销申请表》《房屋他项权证》等资料拿回来,房屋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2、贷款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他项权利证、房产证、还款证明等资料,去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解押手续,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在抵押担保的主债务履行完毕,且办理了抵押注销登记后,他项权证就失效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7.0778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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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您和您母亲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 民法典回迁房屋无产权证是否可以继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回迁房屋无产权证是否可以继承

    内容: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委托代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继承人是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那么民法典回迁房屋无产权证是否可以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31452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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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合法建筑的无产权证房屋,订立的租赁合同有效。对于历史遗留的无证小产权房可以进行出租,租赁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对于违章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无证小产权房等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非法建筑物不得出租,租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无产权证房屋转让需要公证吗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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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无产权证房屋转让需要公证吗

    内容: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时,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公证的内容只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公证。买卖房子注意事项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房屋出租的,应约定交房后由谁收取剩余租金或买方如何重签租赁合同等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每项主要义务均应有违约责任一一对应。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首选违约金,数额应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以不超过总房款的20%为宜,因为违约金被认为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低,反而又处于不确定状态。那么无产权证房屋转让需要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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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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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证能否过户,房屋所有权证能否过户给别人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屋所有权证能否过户,房屋所有权证能否过户给别人

    内容:房屋所有权证也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我们需要将一些资料准备齐全,否则还是非常耽误我们个人的时间。要知道的就是在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过户的时候,还是需要缴纳一些费用的,包括税费以及手续费。

    张芸律师
    2023.08.1855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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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如果不存在所有权纠纷,一般是可以继承的。继承房屋时,应该先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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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第2个月,根据协议,王先生付清房屋转让款。当月,陈大伯正准备交房时,才知道该房屋无产权证不能转让,同时王先生听说该地区要动迁,他想象拆迁有补偿,因此为买卖房屋双方引起纠纷。2007年底,陈大伯即将购房款还给王先生,而王先生坚持要房,几经催讨无果,今年5月,王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同时确认该160平方米的房屋为原告所有。被告陈大伯认为,该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故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法院认为,合法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现原告要求法院确认该转让协议有效且系争房屋为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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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92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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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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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办理房屋共有权证需要什么材料与条件

    内容:《房屋共有权证》的颁发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那么办理房屋共有权证需要什么材料与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1.2659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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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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