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可以超过控制价吗



不可以,投标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应作为废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不可以,投标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应作为废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内容:本文中所提及的“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是指施工企业面临的在工程投标、项目实施、工程竣工结算三个基本环节里将工程造价管理与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有机结合,通过工程造价分析指导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实施,以期获得理想效果,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即有更好的经济效益。事实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现场与工程造价紧密相关,共同影响工程中标可能性。首先应仔细考察施工现场,了解“三通一平”状况,调查工程所在地材料价,实际人工单价,土石来源及弃土场运距等做好工程造价计算的基础资料。工程造价编制人员应就此按所选用定额进行筛选,避免多算重算。那么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方法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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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信用销售又分为产品信用销售和商品信用销售.赊销虽然能刺激销售,但是带来的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下面介绍一下赊销风险如何控制,产生欠款怎么追讨。一.赊销风险如何控制市场竞争中,尽管赊销有时是必要的,完全杜绝赊销会失去很多盈利机会,但厂家必须制定严格的赊销政策,切毋随意;1.对赊销总规模进行控制,确定警戒线,一般应收帐款不超过资产的20%。赊销政策需要制定的一系列业务管理原则、制度权限、流程和标准以及风险控制方法。那么赊销风险如何控制,产生欠款怎么追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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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超过抵押物的债务法律规定怎么清偿抵押担保人以抵押物价值承担债务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余的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担保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那么超过抵押物的债务法律规定怎么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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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从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和环节阐述了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关键词] 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 造价控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这样的现象,尽管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一贯很重视,项目实施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可是一到竣工结算的时候,总是出现许多和施工单位扯不清的争议问题。有的争议产生于合同内容有漏洞,有的是因为变更洽商签署意见不明确,还有的是最初投标报价时投标书中就存在错误,等等。那么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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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持已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如有)、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单,然后持上述材料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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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比如以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以动产、股票、商业承兑汇票等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其他动产或权利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50%。做到责任到人,制定各类风险处置预案,实时控制质押物的安全风险。那么质押率超过50%合法吗?质押率偏高有哪些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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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多少才有控制权1、实际操作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权667%即三分之二以上才能绝对控制公司,持有公司股权51%以上只能相对控制公司,也就是说,只有持股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完全按照大股东意愿进行公司管理,3、公司企业的控股权一般是有50%以上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拥有超过一半比例的情况下,可以对公司企业达到控股的目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定来进行确定,公司企业的控股权一般是有50%以上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拥有超过一半比例的情况下,可以对公司企业达到控股的目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定来进行确定。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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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是为了保障招标人的利益而设置的,一旦投标人在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和不按照标文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那么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当然,招标人不得挪用保证金。那么投标保证金作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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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规定,存单质押贷款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存单本金的90%。规定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作质押的小额贷款,存单开户银行可授权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并发放。各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确定前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额度。对单位发放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规定则体现了比较严格的风险控制。规定贷款人不得接受未经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贷款的担保。在借款合同中订立质押条款的,质押条款应符合该文件的规定。那么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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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投标中,企业人会需要投标人提供过去3年、5年或者10年内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当仔细查看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须知和前附表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要求进行相关材料的提供,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诉讼及仲裁判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三年)发生有关建设工程类质量、履约等诉讼的扣2分,属于骗标行为,招投标中近三年指哪三年,需要精确到月吗在招投标中,对于近三年内转包等严重违约情形的时间认定,一般应该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开始计算。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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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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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主要对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来论述。地勘资料及地下水状况不能够提供,以致于投标单位不能在投标时进行报价,而中标单位在施工阶段会对招标时缺少的项目采用高报量、高套定额方式、依据采购合同、发票进行组价。按照相关文件及实际的需求,准备齐全与工程招标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图纸、地勘资料、招标工程的现场情况等,使投标单位能够根据提供的资料与情况进行报价,从而减少或者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那么市政排水工程招标及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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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造价、工期、质量、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等,是建设单位对投标活动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工程一经中标,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并进行实施。在审计过程中要对那些变更造价“奇高”要重点审查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其次要重点审查“暂定价”的组成部分,主材价格中是否包含采购、保管、运输、损耗等费用,综合单价的内容是否重复,计算方式是否与投标一致。那么控制工程造价的五个要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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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密切关注质押物的市场变化。要根据质押物自身生物质属性以及市场购销的常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防止因超期保管或加工产品市场错位引发的风险。做到责任到人,制定各类风险处置预案,实时控制质押物的安全风险。为有效防范质押融资风险,金融机构应协调有关专业保险和担保等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互助合作关系,以降低和分散质押贷款的风险。那么质押率不得超过50%吗?防范质押融资风险的对策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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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希望快速拿到赔偿款。元甲专案组与保险公司专业谈判多次,仅用2个多月拿到22万余元赔偿款,超过当事人心理预期,获得专业口碑!
北京顺义区交通事故,伤者承担主要责任,本以为自己拿不到赔偿款了,委托元甲之后,元甲和解团队仅用40多天,促成了双方和解,快速拿到赔偿款20万元!远超过当事人的心理预期,非常满意,当事人说“所有的感谢都在锦旗里”!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