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户主不能去

2021.12.17 17: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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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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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不行,房屋过户必须需要本人去,房屋过户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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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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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房屋转让的限制介绍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贷款房屋转让的限制介绍

    内容: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受多种合同关系约束,存在多个房地产权利人: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买卖关系;二是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相关的第三方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担保关系。所以,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除了遵从一般房屋转让的条件,还要考虑贷款合同关系的特殊性。那么贷款房屋转让的限制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496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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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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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行,房屋过户必须需要本人去,房屋过户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

    内容: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房屋。《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那么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161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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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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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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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通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往往有一定的租赁协议,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呢?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那么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39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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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转让房屋的居住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屋转让应注意的几个涉税问题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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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房屋转让应注意的几个涉税问题

    内容:普通住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购房时间是否满5年,是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所注明的时间为准。这意味着,签合同或交首付款日期都不能算作购房的正式时间。那么房屋转让应注意的几个涉税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69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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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已满五年的话,直接买卖过户最划算。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 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

    内容: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不能。我国《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夫妻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的行为应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所以夫妻一方不能单独出售其夫妻共有的房屋,若出售,则侵犯了另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利,其行为属侵权行为。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在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民间习惯上往往是由夫妻中一人出面签订合同。那么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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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5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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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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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不需要双倍付违约金,但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定金来进行赔偿。
  • 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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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

    内容:丈夫周某得知后,认为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妻子丁某未经其同意转让房屋给第三人,属无权处分,应为无效。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被告丁某和第三人黄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动产物权的设定、取得和变更等,均以登记生效要件。夫妻对房屋的共有权,是法定的,无需以登记的方式设定,但这效力仅在夫妻之间,这是共有权的对内效力。另一方不得主张合同无效、撤销合同或解除合同。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此时,产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未取得登记的共有人对该合同予以追认的,确认为有效合同。那么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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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92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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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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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没影响,婚后按揭还款及对应增值部分系夫妻共同财产,婚前首付及按揭还款及对应增值部分时个人财产,不纳入分割。
  • 二手房屋转让合同书范本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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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二手房屋转让合同书范本

    内容: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第四条 房屋售价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二) 银行贷款1、 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那么二手房屋转让合同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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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136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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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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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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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内容:第三,从违反上述前提条件的法律后果来看转租中,大房东可以直接解除与二房东之间的本租合同;而承租权转让中,大房东只有权宣告二房东将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效,但无权以此为由解除他与二房东之间的本租合同。那么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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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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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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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让抵押无权处分诉状是怎样的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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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房屋转让抵押无权处分诉状是怎样的

    内容:房屋转让抵押无权处分诉状是怎样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物权变动公示的效力及其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有理由相信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就是真正的权利人。但是无论现代登记制度多么完善,仍不能完全避免登记内容与实际权利关系不一致的情况,这就需要赋予登记以公信力,以保护善意第三人。法律赋予登记公示的公信效力,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置真正权利人的利益于不顾。这一制度只是在善意第三人与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以维护交易秩序,虽然真正权利人丧失了物权,但他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房屋转让抵押无权处分诉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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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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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让合同违约金20%合法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房屋转让合同违约金20%合法吗

    内容:如果居间合同违约金20%是指守约方实际损失的20%,那么就是是合法的。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那么房屋转让合同违约金20%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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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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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但是在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如何写房屋转让协议有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如何写房屋转让协议有效

    内容:综上所述房屋转让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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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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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签订的房屋指标转让合同未付款依然成立,即双方未约定以付款为生效条件的合同成立,约定以付款为生效条件但主合同已履行的同样认定为合同成立,约定以付款为生效条件且主合同未履行的认定为合同未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继承人可直接将房屋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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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继承人可直接将房屋转让吗

    内容:房产继承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继承人可直接将房屋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136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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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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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让合同的内容有: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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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第2个月,根据协议,王先生付清房屋转让款。当月,陈大伯正准备交房时,才知道该房屋无产权证不能转让,同时王先生听说该地区要动迁,他想象拆迁有补偿,因此为买卖房屋双方引起纠纷。2007年底,陈大伯即将购房款还给王先生,而王先生坚持要房,几经催讨无果,今年5月,王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同时确认该160平方米的房屋为原告所有。被告陈大伯认为,该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故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法院认为,合法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现原告要求法院确认该转让协议有效且系争房屋为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那么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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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房屋如何转让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按揭房屋如何转让

    内容:如果买方也要按揭,那么贷款银行首先要审查买方的资格,如果买方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贷款银行才会先终止与你的贷款合同,结清此前的贷款本息,同时就剩余尚未偿清的贷款,与受让方签订新的贷款合同。此后,在买卖双方办理完房产转让手续后,还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因此,最简化的办法是,先行偿清全部贷款本息,解除抵押登记,再与买方办理转让手续。那么按揭房屋如何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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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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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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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屋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屋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屋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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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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