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性质是国有划拨能过户吗

2022.08.12 15: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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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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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产权证书的性质是国有分配,可以转让所有权。但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或转让时,当事人需要将相关材料带到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并支付土地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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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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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有哪些

    内容: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有哪些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车辆买卖未经登记但转移占有的情况下,占有人对机动车已经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体现了支配性质,同时车辆的运行利益也为占有人所有,这与风险责任的转移相一致。车辆买卖中过户登记的性质车辆买卖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过户登记而买卖是一种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这与民事赔偿责任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不能因违反行政法律而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登记车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439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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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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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协议约定已过户的房产是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按协议约定已过户的房产是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本案中,A、B虽然达成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已将A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但因双方至今未能协议离婚,故系争房屋中现登记在B名下的三分之二产权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法院观点本院认为,本案中A、B的最大争议在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系争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系争房屋是否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对此,双方达成的上述协议性质上属于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系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先决条件,不能完全由当事人的合意来完成,还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那么按协议约定已过户的房产是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56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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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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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的房子,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 房产过户有哪几种方式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产过户有哪几种方式

    内容:赠与或买卖过户需要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当事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后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继承过户在产权人去世后方可采用。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孔孟廷律师
    2022.03.2429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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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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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 民法典划拨地可以遗嘱继承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民法典划拨地可以遗嘱继承吗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那么民法典划拨地可以遗嘱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3039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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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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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内容: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3、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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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84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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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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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是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是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4、期限不同:依照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5、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3、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1、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哪些手续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哪些手续

    内容:房产的所有人可以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分,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实质上是将房产赠与子女。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手续如下:一、签署房产过户确认书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另外,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需依法征收其个人所得税。新政出台,意在规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假赠与而造成的税费流失。那么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哪些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9692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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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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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二手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内容:二手房交易税费比较复杂,如果是普通商品房,你需要准备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产权登记费等。如果是其他性质的二手房可能还需要交纳其他费用。等到买方和卖方办理完物业交割、尾款交割等等,二手房交易就算结束了。那么二手房过户流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522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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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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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房屋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内容:总计交费:16780元买卖方式:80元登记费、1.5万元契税(3%)(二套购房)、2.75万元营业税(5.5%营业税)、个人所得税(50-40)*20%=20000万元、540元交易费总计:63120元房产赠与公证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在房产过户之前如果赠与人放弃赠与,此时,即便买方已付定金,由于赠与的性质决定对卖方也无任何约束责任可追究,即便是告上法庭,法院也不易判决,这样势必会给购房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王熙律师
    2023.06.0729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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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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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后房子需要过户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后房子需要过户吗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后房子需要过户吗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如果房屋不是登记在当事人名下的当事人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后房子需要过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161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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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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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过户,但过户应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内容:没有土地使用证理论上不可以办理过户。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如果是划拨地则需补齐划拨地面积地价。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45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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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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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过户后产权是多少年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房改房过户后产权是多少年

    内容:关于房改房产权年限有两种情况。这样的房改房大部分处于房改后期,已经开始实行土地出让了,这样的土地产权性质为出让所得,说白了就是给国家交过钱了也就是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房改房大部分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当年计划经济下房子都是单位分的,建房的土地也是单位向国家申请,国家划拨过来的。后来实行商品房之后,土地都是招拍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那么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那部分房改房,在过户交易时需要缴纳房价总额百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从房产证变成不动产证。起始日期也就从你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始起到今后的70年止。那么房改房过户后产权是多少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3125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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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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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约定有怎样的性质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婚前财产约定有怎样的性质

    内容:王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赵先生履行赠与协议,并且办理该房的产权过户手续。而赵先生辩称,1996年,他和王女士通过本市一家婚介机构相识。于是,赵先生将一套两居室住房赠与未婚妻王女士,并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赵先生认为,自己与王女士的赠与协议是有条件的,已说明是婚前财产协议,那么二人既然没有婚姻关系,协议就不能成立。该公证虽约定经公证后有效,但按照双方公证协议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及此次公证的目的、婚前财产约定的通常习惯做法,法院推定该公证的真实意思非单纯赠与行为,而是以双方婚姻作为实质附加条件的含有赠与行为的婚前财产约定。那么婚前财产约定有怎样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53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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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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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产权证过户要怎么办才合法呢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二手房产权证过户要怎么办才合法呢

    内容:那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其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那么二手房产权证过户要怎么办才合法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7292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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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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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分类及法律性质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小产权房分类及法律性质

    内容:小产权房分类及法律性质本文介绍小产权房分类及法律性质,如何界定小产权的性质,小产权房有哪几种类型以及小产权房最新政策,以下详细介绍:推荐阅读: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提示 小产权房是相对商品房而言。这种类型的小产权房,不但土地使用违法,建造施工也违法,是严重的违章建筑。国土资源部再次严厉地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的确,小产权房得不到现有法律体系的支持是一个基本的事实。那么小产权房分类及法律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633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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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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