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不听电力公司劝告,雇用他人施工致人死亡,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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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占道施工村民可以要赔偿吗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临时占用道路的和村委会协商致的情况下村民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主张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那么占道施工村民可以要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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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施工问题未达成协议,通州区管头村十几个村民与施工方发生冲突,其中两名村妇被铁锹打伤住院。对此,施工方北京某道桥工程公司表示,由于双方未调解好才发生冲突,希望找到解决方式。昨天,记者来到通州管头村。同时,在村子里,记者还看到几个变形的自行车,村民称是追打时被铁锹打坏的。”村民表示,正在争执中间,突然从农民工中传出一个声音“开始打”,随后农民工们抄起车上的木棍、铁锹就向村民们冲过来,并劈头盖脸地向村民打过去。据村民反映,有十几个村民受了伤。那么施工纠纷十多村民被打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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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大家知道,在建筑施工时因为涉及的范围十分之广,可能其中会牵扯到部分村民的利益,同时由于他们并不是很懂法律,就会直接去到工地现场阻碍施工,那么,阻碍施工违反什么法律?需要受到怎样的处罚?以下就跟着大律网建筑工程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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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已经实际进行施工的实际施工人可能会因为无法收回工程款而需要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前,实际施工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以便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主张。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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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不满拆迁补偿 村民服农药自杀又是一起拆迁纠纷,因不满拆迁补偿,4月9日下午,贵州省毕节地区黔西县城关镇一村民在一建筑施工工地服农药,救治无效死亡。许光祥返回家中后于5时许到施工现场挖掘机上从衣袋里面拿出农药当场服下,有关工作人员及时上前制止并立即将其送往县医院,经抢救无效于6点20分死亡。据了解,此前,有关部门多次做工作,许光祥仍对拆迁安置补偿持异议,多次到工地阻挠施工。而事实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制定对房屋所有权变化的现状上反映并不充分。那么因不满拆迁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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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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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村民阻挠施工造成损失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村民阻挠施工造成损失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未在此期限主张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那么村民阻挠施工造成损失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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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去年12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在该县乔善乡拉欢屯爆破危岩时,飞石砸坏一户楼房,有村民的房屋不同程度受损。政府赔偿了受损最严重的那户人家20万元,其他受损农户认为自己得到的赔偿太少,一度强行拦截政府邀请来的核损评估人员,一名村民还因妨碍公务被警方行政拘留。他们拟定的方案是粉末式爆破,这样不会造成山下群众的财产损失。爆破过程村民房屋受损国土资源局与村民们签好爆破协议后,于去年12月7日进行了爆破,负责组织爆破施工的是当地一采石场的吴老板。那么官方爆破致村民受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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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该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款)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作出约定,是当事人的权利,是自愿原则的体现,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问题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当依法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计算折价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2年第22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法律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以何种标准计算折价补偿款。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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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常诉讼主张的建设工程价款因可能包含建筑工人工资而具有一定劳动报酬色彩,但该劳动报酬系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需要支付给建筑工人的工资,最终受益主体并非本案被代位的实际施工人。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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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集可以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5、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要提供的证据: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建筑施工纠纷的取证:收集可以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4、施工单位申请鉴定的情形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原告追索工程欠款的施工单位负有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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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零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零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那么村民阻挠施工造成损失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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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包、分包下的实际施工人应向谁主张工程款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层层转包、分包下的实际施工人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索要工程款《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天用专案组通过对案件的分析,首先指导当事人王女士完善证据,包括施工合同、结算单、现场照片等9项证据资料,为在庭审中主张工程款奠定了强大的基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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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如何索赔1、法律主观:工程量变少进行索赔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减少如何结算法律分析:如果是甲方要求变更减少的,那么结算中要扣除,如果图纸没变化,是由于当时数量统计错误的,合同价不调整,如果变更要求减少的数量超过一定比例影响到量大优惠的因素,可以和甲方协商补贴一定的材料费用,2、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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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天用律师接受刘先生委托后,查看了案件资料并详细询问了细节情况,对当事人的案件进行分析梳理:2018年10月,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与某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某工程施工合同》,由该装饰有限公司承建北京某购物中心幕墙、外立面照明工程,但天用律师不惧强敌,为维护委托人权益据理力争,给法院适当施压,与对方讲利害、促调解,最终成功帮助委托人收回50万元工程款,甲乙双方工程款结清后,装饰有限公司并没有给实际施工人刘先生结算工程款,刘先生想尽各种办法索要款项,对方以自身实力强大找各种理由拖欠。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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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夜路时未注意道路施工情况,导致摔伤,能找施工单位要求赔偿吗?施工单位找到我们,经过调查施工现场和监控发现是因伤者未尽到注意安全义务,一审二审中天用律师用专业赢得法官认可,为我方当事人减少损失3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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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