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原唱授权我可以在抖音上发布翻唱歌曲吗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然而,你如果愿意接受这个合同,可以对该合同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就要承担合同义务并享有合同权利。然而,必须要注意,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代理行为有效。比如,某人长期代理某公司与某相对人从事经济事务。那么,在代理授权解除后该人继续以该公司名义与该相对人订立合同的,该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对你发生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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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居间人也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另外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代理则还包含有无偿代理。那么无房东授权的居间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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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中一个儿媳和同村人签订了买卖协议,将房卖了。由于一些原因,房子暂时还没有过户。我母亲得知了这事,不同意卖房。那么未经授权买卖房产合同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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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授权合同效力待定中的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转授权合同未经授权人追认处于效力待定状态的,如果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知道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代理人违约找他人代办事宜的不构成转委托合同关系其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同时代理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转授权合同效力待定中的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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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母代签定金可以退么二别人代签认购书定金可以退,未经授权他人代签是无效的,被代签人委托签署的,被代签人已经认可签署的,合同有效,不能退还定金,以被代理橘唯人名义订立合同有效,无权请求返还定金,3、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1、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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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协议代签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主观: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法定授权、代理或事后追认的代签合同有法律效力。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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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产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继承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有被继承人的合法所有财产所有权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一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更进一步明确了继承开始的时间: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未经登记的房产能继承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的是登记。由此可见,债权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是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的。那么遗产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未经登记的房产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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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因当事人约定招标结果又未采用招投标,双方当事人对承包合同的效力之争尤为激烈,也备受社会关注。议标后,xx公司并未当场定标。双方确定该合同关系时,xx公司并未办理该项工程立项审批等手续。被告冶金公司辩称:原告为外商独资公司,本工程项目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及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不许强制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故即使被告不是通过招投标取得中标书,但原告选定被告并签约,合同仍然有效。那么建设项目未经招标合同就不能生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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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委托代理签订合同要负以下法律责任: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授权委托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4、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在代理法律关系中,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从事法律事务,受托人从事事务的后果自然归结到委托人身上,就是说,委托人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受托人只是事务主体的辅助者,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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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决定》也对地方政府的用地审批权进行了明确,需要地方政府在审批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用地符合规划,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结语:《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的出台,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对于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可以为地方政府和被征地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协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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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然而,你如果愿意接受这个合同,可以对该合同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就要承担合同义务并享有合同权利。然而,必须要注意,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代理行为有效。比如,某人长期代理某公司与某相对人从事经济事务。那么,在代理授权解除后该人继续以该公司名义与该相对人订立合同的,该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对你发生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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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 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债权人如何进行债权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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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涉及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涉及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如果需要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了解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要求,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关于欠债不还如何查询他人身份证号码的相关法律观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和规范,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传输等方面的要求,然而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是法律所重视的,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然而,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是法律所重视的,未经合法授权查询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是违法行为。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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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那么公司解散未经清算的,如何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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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想全额收取物业费、避免打折情况?想不想高效收回物业费,呆账变利润? 类似的案例,法院是怎么判决的?1月24日14:30,第47期 物业费高效收缴讲座暨北京物业行业法律大数据报告发布会,精准定位问题根源,制定高效收缴方案,现场出谋划策!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我们见证过老板从0到1的艰辛 我们明白老板们从1到10的煎熬 我们立志陪伴老板10到100的成长 你的艰辛我们懂,你的迷茫我们也懂 企业顾问用中国传统文化+法律,助你破局 《老板如何破局》企业顾问手册 5月31日10:00-11:00隆重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9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即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定上限13.4%。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