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从有疫情的区域回合租房室友被迫和我居家隔离找我讨要误工费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不给误工费的情况下,受害人应当向司法机关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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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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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那么误工费的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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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被撞伤是否能索赔误工费被撞伤能索赔误工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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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6月18日,因为疫情居家办公期间,柴某在租住的房子内被歹徒杀害。家属认为,柴某在居家办公时遭遇意外,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法院认为,2020年2月至柴某被害,大庆资源局正在施行弹性工作制,允许工作人员居家办公,故柴某居家办公期间应当认定为因履行工作职责处于特定工作环境之中,若柴某由于处于居家办公的工作环境而受到了案涉暴力伤害,柴某的死亡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8月13日,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作出认定,认定柴某为工伤。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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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正常赔多少天误工费的赔偿天数通常取决于受伤者的实际的误工时间和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建议,一般来说,如果受伤者需要的休息或治疗,那么赔偿的天数会根据其实际的误工时间来确定,法律客观: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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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复工前的隔离同样也是有工资的。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安排来自重点疫区或途经重点疫区的职工复工前自行隔离,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以及前述人等的密切接触者均应进行医学观察及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因此,为严防新冠肺炎传播,用人单位可以在统计掌握职工出行情况、健康状况等信息的基础上,安排符合情况的职工进行居家自我隔离,并就居家自我隔离的期限、工资或生活费进行协商。那么正式复工前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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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由谁来进行赔偿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由保险公司来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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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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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6、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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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那么医嘱可以作为误工费依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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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就不能获得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及其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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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这场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却不同以往,在我们中国人最为注重的新春佳节,它让我们不得不停下脚步,居家静心深思。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所以面对疫情,大家可以提前去申请,这样不影响个人征信也不用担心逾期问题。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我们要知道,一般是不能有逾期的。对于这些问题就需要大家对此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对于贷款有更多的认识。那么贷款因疫情造成的还不上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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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在建设施工中,经常遇到这样被欠款的问题,有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还有甲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讨要工程款方法如下:1、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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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疫情的原因,很多人不能去上学,不能去上班,也不能去旅游,好多事情都被暂定。😑 但是我们的和解与诉讼工作却没有停止!居家期间,我们的物业团队依然每天都坚持和业主沟通。换个角度思考,难道这不是敞开心扉沟通的最佳时期么?如果您也有欠费问题没有解决,随时可以call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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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居家办公,法院不停,律所不停.线上委托、线上立案、线上开庭已是常态,不要让疫情成为你犹豫不决的借口.如果自己都不为自己争取,别人为什么要让你?人性是利己的!法律也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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