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以我绩效考核不达标,要辞退我,不给赔偿请问是否合法,我与我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补充条款,里面有一条是这样写的:在乙方通过试用期考核后,甲方仍然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或经营管理目标,以甲方认为适合的方式对乙方履行职责进行评价和考核,如乙方履行职责严重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重大瑕疵的,即为乙方“失职”,甲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我近期在工作中确实产生了一起线上故障事件,请问这样是不是就没办法要到赔偿了?

2023.08.05 20:12:19
23人收看
赵金保精英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307 人赞同
211 人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