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经济法的书本知识喂给gpt用于商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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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违法借贷是否能被保护违法借贷是不能被法律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那么违法借贷是否能被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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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明知对方是赌博还借钱违法吗明知对方是赌博还借钱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所以,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走私、诈骗、贩毒、吸毒、制假贩假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那么明知对方是赌博还借钱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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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对于地下停车库来说,如果是没有计入地面建筑公摊地下停车库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大型公建及住宅小区项目,地下(半地下)停车场、车库按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出售、出租和改变使用用途。经依法批准对外出售、出租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出售。因此,在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地下停车库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决定是否出租或出售,相关部门无权干涉。那么小区车位只租不卖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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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赌博,是毒害人的精神,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活动,历来是我国法律禁止的对象,这是每个公民都十分清楚的事。我国法律不承认赌场上的输赢为债的关系,对所谓的赢家,当然不认为是债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你借钱给朋友参加赌博,不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不仅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机关还可将赌资依法没收。那么用于赌博的借款能以行为违法而拒绝返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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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违法行为具有4个特征。《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违反了它便是违法行为。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交通违法是指违反国家现行交通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交通违章一般指超出规定范围内行为,具有会影响或潜在存在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那么交通违法属于什么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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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否应共同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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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安机关只是对组织者进行处罚一般的看客是不会处罚的但有时也会给予治安警告或罚款。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那么看小黄书违法吗?会被处罚吗?解答来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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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没收和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没收、追缴和收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追缴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0条、161条和162条。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质区别。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那么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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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了实现其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他们千方百计地采取多种手段获取用于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凭证。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承担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算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职责的海关工作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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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办法有特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认定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所得时,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结合证据、书证、财务账目、银行电子数据等证明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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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实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类似债务会产生纷争,如交通肇事、传销、六合彩经营、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一些违法犯罪之民事赔偿责任及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形成的债务。对此,有些司法者很断然地说:“一方违法犯罪所负债务应当由违法者、犯罪者自己偿还”。笔者认为此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违法犯罪造成他人民事赔偿责任要分清夫妻另一方是否分享了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利益,如果违法犯罪所得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或违法犯罪损害是在夫妻共同生活、经营过程中过失造成的,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对违法者罚款、罚金依法是对受罚者自身行为的惩罚,故应由受罚者自己承担。那么夫妇一方违法犯罪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妇共有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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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地下停车库来说,如果是没有计入地面建筑公摊地下停车库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大型公建及住宅小区项目,地下(半地下)停车场、车库按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出售、出租和改变使用用途。经依法批准对外出售、出租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出售。因此,在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地下停车库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决定是否出租或出售,相关部门无权干涉。那么车位只租不卖是否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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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情简介]王某系毒贩,为筹措贩毒资金向张某借款2万元。张某明知王某借款系用于贩毒,仍与王某订立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期限10日,借款利率为日息千分之三。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应问清借款用途。如明知借款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时,应对方的借款请求,否间借贷合同无效。相关知识: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已给付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那么明知借款用于贩毒,借贷行为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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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在本次借款行为中,你借款时隐瞒了了事实,只是向出借人说借款用途是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出借人并不知道你是借款赌博,不属于违法借贷行为,故你们借贷关系属合法的。借款用于赌博一般情况下可以收集:1、上下线之间言词证据;2、电脑硬盘的数据;3、通话记录及短信记录;4、银行转账明细。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那么借款用于赌博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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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农村违法建筑怎么认定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没有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土地上擅自动工建设的建筑物。定义好下界定当然也不难具体有以下3种表现形式。农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农用地是禁止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申请国有土地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办企业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除外。所以有本村以外的人或企业在本村土地上建房建厂如果没有走依法征用程序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使用权那肯定是违法建筑。那么农村违法建筑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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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5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例已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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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