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8日 在一家服装店任职导购 期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离职后店长以我为完成月销售任务为理由发放我以最低工资标准1790为基础的12月工资923元 未发放社保补贴以及岗位补贴 且179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请问我想要去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补偿为多少

2024.01.15 17: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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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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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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