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在90年代房改的时候把单位的单位房买下来了,但房产证上没有改所有人的姓名,这个房子的产权是谁的

2024.02.03 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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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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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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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犯以下知识产权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罪的规定处罚。这些罪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民法典单位担任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法典单位担任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那么民法典单位担任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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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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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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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

    内容: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单位集资房在离婚时取得完全产权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那么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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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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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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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利房产权一般属于单位,职工拥有有限产权,在5-10年按一定比例购买后才可领取房产证、获得全部产权。参加福利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婚前产权房婚后升值,离婚时能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婚前产权房婚后升值,离婚时能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内容:一年后,屠某与王某结婚,当时这套住房已升值到40万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双方谈及房屋分割问题时,妻子认为,该房屋除去15万首付款及屠某第一年支付的5万元还贷款外,其余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60万-15万-5万=40万元,并要求对这部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屠某则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归自己所有,因此不同意分割。根据物权的登记公示效力,房屋的产权没有变动,屠某仍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或解除而发生变化。那么婚前产权房婚后升值,离婚时能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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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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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情况。单位的员工如果已购买了单位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按照规定,该房屋产权已归该员工所有了。但是如果员工在购买该房屋时,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退还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有权收回该房屋,此时买房者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退还房屋。如果单位并没有与买房者有任何约定或协议,单位都没有权力再收回该房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 父母监护权转移影响财产权继承吗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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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父母监护权转移影响财产权继承吗

    内容: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那么父母监护权转移影响财产权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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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42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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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那么就应该有你的份额,建议打电话详细咨询15201539836
  • 工程款单位(工程款单位房子是什么意思)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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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工程款单位(工程款单位房子是什么意思)

    内容:工程款支付流程一般为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到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ldquo,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国家单位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一、拖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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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621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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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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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的处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那么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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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6820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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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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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处理

    内容:综上所述,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需要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市场监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权,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获得更好的法律支持和保护,企业和个人应该加强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对自己的发明、创作、商标等进行注册和申请,以便在侵权发生时能够依法维权,最后,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便在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权,其次,如果发生了知识产权侵权,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维权,知识产权侵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秩序,如何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是每个企业和个人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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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923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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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怎么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怎么分

    内容: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果是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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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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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内容: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相关知识:与产权式商铺比,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具有以下显著优势:1、在合同期内,使用权(或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商铺产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意思,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这样商铺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的利益在该固定使用权期限内永远绑在一起,只有共同把市场做旺才能达到共赢共荣,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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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036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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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区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责任划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区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责任划分

    内容: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张旭律师
    2023.08.08111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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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情况。单位的员工如果已购买了单位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按照规定,该房屋产权已归该员工所有了。但是如果员工在购买该房屋时,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退还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有权收回该房屋,此时买房者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退还房屋。如果单位并没有与买房者有任何约定或协议,单位都没有权力再收回该房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还有购买集资房的费用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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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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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有房产是公民个人所有的房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产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事业单位担保是否有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事业单位担保是否有效

    内容: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和保证人保证三种,而保证人提供债务保证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债务保证人的。以下的人是不能作为债务保证人的: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通过上述的分析和《民法典》的规定,事业单位能不能为债务提供保证,要依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而定,如果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能为债务提供保证。那么事业单位担保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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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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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2,虽然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的,视为对配偶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获得的房产,在没有明确表明曾予其中一方的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何时安置房是夫妻个人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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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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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的产权归属,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集资房的产权归属,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集资房的产权归属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以及其它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集资房的产权归属,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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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农村老家是乡镇下的农村,还是城市里的,一般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一般只能是继承,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城市土地属于国有2、法律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灭失后的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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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内容:单位房改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房,在市场上很常见,那么单位房改的买卖流程是什么呢?单位房产房的买卖流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房产房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了解产权可靠性购买房改房首先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在购买前一定要注意详细了解房屋的各种情况,以及详细了解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那么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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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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