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四学生,我想去就业实习,但是导员不准并说违反教务规定会影响毕设答辩从而影响毕业,并找学院教务老师给我施加压力,然后我电话问了学校教务确认了不违反毕设的相关规定,然后学院领导就开始踢皮球,导员暂时也没说会怎么样,但是继续联系我家长之类的给我施加压力,同时要求我返校。我想问一下如果影响毕业或者被处分的话,有没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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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们需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的行为,保护我们的环境和家园,一、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的定义和特征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是指侵权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但仍然故意实施该行为,导致环境污染的后果发生,结语: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也损害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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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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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规范工作时间和报酬,加强对工作内容的了解,可以有效避免兼职工作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发生,虽然用人单位的兼职招聘信息存在误导,但是王同学又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因此无法证明自己的工作薪酬应该多少,同时,用人单位在招募兼职人员时也应该遵守劳动法律规定,规范招聘流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用人单位与兼职人员之间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但是,在求职者如何通过兼职拓展能力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发生。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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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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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说,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该强制性规定指的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如果该法律规定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合同依然有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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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下班后兼职违反劳动法吗下班后兼职,并不会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禁止劳动者从事副业,但是否允许主要应当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授予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则应在工作时间从事本职工作,而不能从事微商。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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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日前南汇区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一审判决某金属公司要求王先生支付竞业违约金2.4万元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约定王先生从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企业工作并认可公司在支付王先生工资报酬时已考虑到王先生在职或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因此无须另行支付保密费。同时又约定王先生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竞业违约金2.4万元。同年12月王先生以工作能力有限、已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今年1月23日王先生离开了公司。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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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酒精含量≥0.1克、100毫升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吊扣驾驶证5个月,交通违章记12分。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大连交通违章处罚标准大连交通违章处罚标准为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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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不在监内执行,仅限制部分自由,没有必要适用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从羁押之日起计算。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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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不支付货款违反了多条法律规定,包括合同法、刑法、合同诈骗罪以及合同违法行为责任法等,正是基于这些法律的规定,当面临支付方不支付货款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支付方不支付货款,就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对于支付方来说,不支付货款将面临法律追究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支付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不支付货款违反了哪条法律。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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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违反安全生产要求情况下,企业和个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和责任,如何预防安全事故呢,当然,在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严重的会涉及到刑事责任,那么,在违反安全生产要求情况下,企业和个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和责任是什么,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是一个经常发生的事件,这种行为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都有巨大的影响,个人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责任个人在安全生产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其违反安全生产要求同样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议题,要求每个企业和个人都认识到这一重要性,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提高经济利益的同时,保证员工的安全。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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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依法责令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员工停止违法行为,并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拿出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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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未对服务期的年限做出具体规定。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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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旦出现违反工程合同条款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给双方带来无法估量的经济和时间上的损失,案例: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导致乙方无法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引发了劳动纠纷,3. 解除合同和仲裁当工程合同的违反影响到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寻找其他合适的建设单位,避免造成进一步的经济损失,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工程合同的条款被一方或双方违反,造成了另一方的经济和时间上的损失。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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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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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因为离婚,自己的孩子被对方抢走了,离婚这件事情呢,已经足够让人心痛了,如果呀,在发现了孩子突然不见了,被对方抢走了,这可怎么办?别急,今天呢,我来告诉你应对的策略,很多人呀,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但发现呀警察其实也帮不上忙,毕竟呀对方也是孩子的父母,总不能对警察说对方绑架或者拐卖孩子吧,但如果我们置之不理,或者是为了孩子不断的让步,我们呀希望对方能回心转意把孩子送回来,但这其实呀是在助长对方的气焰,反而解决不了问题。不过真要出现这样的问题,也不要着急,可以对接我们律师,我们呀申请人格权的侵害禁止令,这样呢,最起码可以通过法律的路径呢解决这个问题,让对方把孩子还回来。如。
如果对方啊违反这个禁止令,就会面临奉拘留,甚至呢刑事责任,他自己呢也得掂量掂量,不过我还是想给我们家长说一句,保护孩子的最佳方式呢,是维护一个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不要让成人之间的矛盾成为孩子心中的阴影。如果你正经历这样的困境,现在呢,就行动起来,保护你的孩子,也保护你自己。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