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儿童安全座椅的交警会检查吗?



婴儿乘坐汽车不配备安全座椅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发现会依法处理。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婴儿乘坐汽车不配备安全座椅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发现会依法处理。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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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伤残鉴定做哪几项检查伤残鉴定是一种专业的评估技术,它通过对受伤者身体功能及其影响的全面评估,来确定受伤者的伤残程度,因此,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必须做几项检查,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4、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给出鉴定结果。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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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就交通事故儿童十级伤残标准进行法律知识解析。文章介绍了交通事故儿童伤残评定的背景和目的,详细解释了儿童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对交通事故儿童伤残评定有更清晰的了解。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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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托育机构终止服务的,应当妥善安置收托的婴幼儿和工作人员,并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向区卫生健康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主要负责人:托育机构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社会服务机构性质托育机构,向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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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据称,童童1岁多那年,母亲因患忧郁症自杀身亡。据家里人说,母亲的死使童童的父亲褚某深受打击。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三年来,校方、居委会以及童童亲属的相关解救工作均告失败。因而,要“解救孩子”,从制度建设层面而言,要积极完善我国现有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完成监护精神的转变。有学者指出,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褚某的行为剥夺了童童的人身自由权和受教育权,已经涉嫌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经检查认定褚某有心理疾患,不具备监护人资格,童童亲属或居委会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变更童童的监护权。那么完善国家对受虐儿童的监护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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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⑴小区内座椅要每天进行擦拭并清理椅子周围的杂物。⑵广告栏每天检查一次,将过期或破损的告示揭下并清理干净。⑷每日对儿童娱乐设施等进行擦拭、清洁,保持其干净可用。⑸每日检查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以免发生危险。那么小区保洁手册作业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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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猥亵儿童罪追诉时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为5年,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为5年,法律主观: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一般情节追诉期是5年,3、法律主观: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一般情节追诉期是5年,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15年,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15年。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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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坐副驾驶的要求有那些1、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儿童的,按规定使用专用的儿童安全座椅,副驾驶的规定有哪些:1、抱小孩的家长不可以坐在副驾驶上,也不得将儿童安全座椅固定在副驾驶上,3、抱小孩的家长不要携带儿童坐在副驾驶上,儿童坐副驾驶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前排乘客有明确规定:1、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2、副驾驶不能抱有小孩,若副驾驶乘客没有系上安全带会罚款5五元以上30元以下的处罚,小孩坐副驾驶的危害如下:1、正面撞击触发安全气囊时, 会产生强大的冲击力, 会对儿童头面部和颈部造成重创。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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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烟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符合规定的与中国建立收养合作关系的国家公民,可通过其所在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申请和证明文件,也是需要通过申请审查登记手续的。那么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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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拐骗儿童需要哪些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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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针对猥亵儿童案件的频繁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提高社会的道德观念,然而,猥亵儿童案件的频繁发生,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引起了社会的强烈愤慨,那么,为什么猥亵儿童案件频繁发生呢,在当今社会,猥亵儿童案件屡屡发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警惕,如果猥亵儿童的行为构成聚众猥亵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那么判刑标准会相应提高,通常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进行处罚,一些地方对于猥亵儿童案件的查处力度不够大,执行力度不够强,使得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进一步助长了犯罪的氛围。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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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禁毒工作机制的运行主要包括侦查与打击、预防与救助、 宣传与教育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配合,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禁毒,是指对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预防,禁毒工作机制由预防与宣传、检查与监督、预防与治疗、统计与数据等几个方面构建,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协作,(三)宣传与教育宣传与教育是禁毒工作机制中的重要环节,重点应该从儿童和青少年抓起,加大禁毒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毒品的危害,增强群众禁毒意识。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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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了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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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结 儿童医疗事故死亡赔偿费用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赔偿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五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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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检查费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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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为客户争取到了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连怀孕期间的检查费、住院费、交通费法院都判决了👍。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出自《道德经》)体现了老子“由易入难、由细至大”的哲学思想,对企业管理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1. 战略层面:分解目标,化难为易 启示:宏大目标需拆解为可执行的小步骤。 应用:将长期战略分解为阶段性目标(如年度/季度计划),降低执行难度。 采用“敏捷管理”或“OKR工具”,通过关键结果(KR)的细化推动总体目标(O)实现。 案例:丰田的“精益生产”通过持续小改进(Kaizen)实现效率质变。 2. 执行层面:注重细节,夯实基础 启示:细节决定成败,系统性工程依赖每个环节的精准落实。 应用: 建立标准化流程(SOP),确保基础动作规范(如麦当劳操作手册)。 通过“PDCA循环”(计划-执行-检查-改进)持续优化细节。 案例:华为“狼性文化”中强调“点滴积累”,连会议纪要的格式都严格规范。 3. 创新层面:从小处切入,渐进式突破 启示:颠覆性创新往往始于微小的改进。 应用: 鼓励员工提出“微创新”(如生产线工具改良)。 采用“MVP(最小可行产品)”模式快速试错(如微信初期仅聚焦通讯功能)。 案例:亚马逊从在线书店扩展到全球巨头,每一步都基于用户需求的细微洞察。 4. 团队管理:培养“积微成著”的思维 启示:员工能力提升和企业文化塑造需从小事积累。 应用: 通过“1%进步法则”(每日改进1%)培养团队习惯。 用“小事赋能”:让员工从负责具体任务中获得成就感。 案例:星巴克通过“伙伴文化”(如尊重每位员工的意见)提升凝聚力。 5. 风险控制:防微杜渐,规避系统性风险 启示:小问题可能引发大危机,需早期干预。 应用: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如财务现金流周报、客户投诉24小时响应)。 推行“5Why分析法”追溯问题根源(如丰田生产线故障排查)。 6. 领导力:以身作则,从小事传递价值观 启示:领导者通过细节行为影响组织文化。 应用: 高管参与基层工作(如阿里“百年湖畔”新员工培训)。 通过“象征性行动”传递价值观(如任正非自己排队打车体现平等文化)。 老子的智慧提醒企业:伟大源于对简单的坚持,卓越来自对细节的执着。在VUCA(多变、不确定、复杂、模糊)时代,这一思想更能帮助企业稳扎稳打,构建长期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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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那个结算单不给签字,一直拖累我有两年了,两年不给你签字,800多万不签字不给签对那想干嘛呀,就是想拖着我呗,想赚那个利息呗,谁知道赚利息。
800多万你也能沉得住气啊,能两年不给你签字,不给你结算,一般你看我今天上午有个当事人,他那个工人都住他家里边了,那你情况还算好的,你还能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工人那边我打发了,问题是我这边没人,谁打发我呀?那你还是有老底,他一方面说我那个项目这这个地方检查出一点问题,那个地方检查出了一点问题,他就拖我个几个月,另一方面又说他那边又有新项目,问我做不做,又拖我几个月,我天天就是弄一块肉给我面前掉了,但你现在应该不信了,我肯定不信,肯定不信,因为你这个钱太多了,所以你现在应该是下定决心以诉促调,因为你这个金额太多了啊,小1000万啊,你想说单独的通过一种方式让他啊,很你两年要不过来啊,想让他两个月或者是一个月立马给,也不是特别的现实,也就是和解和诉讼啊同时进行。
啊,这样的话可能能快一些帮你要到钱是。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材料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