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1.12.22 07: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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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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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删除了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延长的规定,明确了承包期届满如何续期的规则。相关修改结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删除了“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的规定,同时明确了“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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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根据2008年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之规定,“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权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主要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承包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人按转包合同约定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而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是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从事林业经营的行为。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但是,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并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是怎么样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是怎么样的

    内容: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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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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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生效条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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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生效条件

    内容: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种类:生效条件,又称延缓条件。故有延缓或停止合同生效的作用。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指合同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了法律效力的条件。此房屋租赁合同即为附条件解除的合同。这是防止合同当事人滥用条件的规定。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生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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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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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会丧失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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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会丧失吗

    内容:因此,农村妇女在离婚后不离开原来村子的,承包土地等其他村民待遇应不变。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不因离婚而丧失或有重大改变,因离婚不给农村的妇女责任田或收回离婚妇女责任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仍然可以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那么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会丧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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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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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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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内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物权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那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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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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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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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经营权是否继承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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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承包经营权是否继承

    内容: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可以的。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承包经营权是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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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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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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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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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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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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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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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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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内容: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那么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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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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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能不能继承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能不能继承

    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那么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能不能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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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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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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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那么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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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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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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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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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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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享有的土地权益为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法院应当审理裁判。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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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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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吗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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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吗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吗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首先区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资格,正确区分是一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夫妻双方结婚多年,若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管理长达8年以上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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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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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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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如果经营权属于共同财产且夫妻关系未持续则要进行经营权的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行使该权利的前提是经营权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首先区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资格,正确区分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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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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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5、法律分析: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没有对承包主体进行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法律分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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