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正常骑车,然后他从侧边突然间驶出来,然后我刹车导致摔车,然后他人跑了我的手机包括电动车都坏了,然后去医院做了各种检查这种应该怎么办?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交通事故未认定医院检查钱谁出肇事方或是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未认定责任要垫付对方医疗费么是否垫付医疗费用可以由事故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等通过分析最终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未认定医院检查钱谁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如果摩托车没刹车撞上电动车,摩托车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此时车主并不实际控制机动车辆实际控制车辆的是修理单位、质押人、和保管人并且法律也规定了上述人员的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负有保障车辆安全的保障义务故此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上述人员承担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摩托车没刹车撞上电动车,谁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案情二:被告人郑某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电动车过程中,在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转弯时,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经鉴定,郑某某所驾驶二轮电动车符合机动车的技术要求,属于机动车,基本案情案情一:被告人房某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过程中,与公路上正常行驶转弯的中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经鉴定:房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64.16mg/100ml,交警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房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是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行为,严重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或者醉驾还会被判刑,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大,但是有些人认为自己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不是汽车,在酒后骑车兜风,好不潇洒。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这个案例中,张先生可以要求以下赔偿金额: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开具的发票和证明文件,张先生接受治疗的费用为3万元,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医疗费用赔偿被电动车撞骨折后,首要的赔偿内容是医疗费用,1)医疗费用: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情况,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等,提供相关医疗发票和证明文件,律管家交通事故律师提醒大家:索赔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了解电动车撞骨折赔偿的相关流程非常重要,二、误工费用赔偿如果骨折导致受伤人无法正常工作,他们可能有权获得一定的误工费用赔偿。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电动车撞了行人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骑电动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要根据事故责任的情况来划分,如电动车正常行驶,而行人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骑电动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要根据事故责任的情况来划分,如电动车正常行驶,而行人因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律主观:电瓶车撞到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当事人的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共享电动车刹车失灵致伤责任认定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骑电动车的闯红灯已经违反交通法相关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应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机动车无责或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该怎么认定在电瓶车闯红灯被车撞的情况下,认定责任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交通规则:根据一般交通规则,闯红灯是违法行为,因此电瓶车闯红灯的行为本身存在过错,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的,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划分正常情况下电动车闯红灯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正常情况下电动车闯红灯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事故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规定,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如电瓶车)发生碰撞时,机动车负有主要责任。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11.电动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在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应由电动车驾驶员承担全责,4.电动车驾驶员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器械时,如果发生事故,应由电动车驾驶员承担全责,8.电动车没有按照规定标配安装灯光等反光设备,在夜间或雾天发生事故,应由电动车驾驶员承担全责,12.电动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让行或避让行人,在与行人发生碰撞的情况下,应承担全责,15.电动车驾驶员逆行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事故时应由电动车驾驶员承担全责。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当正常行驶的二轮摩托车与逆行的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骑电动闯红灯被车撞责任怎么划分随着交通拥堵的加剧,人们开始大量使用电动车出行,但是有时候司机会不小心闯红灯,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当司机骑电动闯红灯时应当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骑电动闯红灯被车撞时,该如何划分责任呢,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的,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当一名司机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或者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而对行人、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造成危害时,应当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正常情况下电动车闯红灯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案例】醉酒驾驶电动摩托车可构成危险驾驶罪,不仅罚钱还会拘役1月17日凌晨3时许,吴某饮酒后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电动摩托车行至重庆江北机场启航路段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其实,有部分电动车是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同样会被按照机动车处罚,处罚方法电动车醉驾的处罚方法与醉驾机动车一样,会被吊销驾驶证,并用拘留、罚款等刑事手段加以惩治,由此可见,电动车醉驾并不是一项合法的行为,对于饮酒驾驶电动车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惩,这些案例都显示出,电动车醉驾并不是安全温和的行为,其对生命安全的危害与其他机动车醉驾一样,甚至更为严重,5月11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吴某无证醉酒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并且受害者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要求赔偿提供关于医疗费用的证据证明医院出的医药费以及住院费的收款凭证根据病历和诊断的证明作为证据确定。如果没有相应的凭证作为证据受害人要求赔偿的通常不会被支持。那么开车撞伤人医院检查没事对方要求赔偿要给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被货车撞伤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4、法律分析:车辆停在路边被电动车撞了以后的责任划分标准,是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的,如果机动车违章停车,违章停车的一方一般要承担20%的责任,机动车停在停车位当中,而且是合法停车的,则由骑电动车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人行道电动车撞汽车谁的责任电动车通过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是否下车推行,如果没有下车推行的承担次要责任,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汽车违停在人行道上被电动车撞怎么责任划分汽车违停被电动车撞了算谁责任,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电瓶车是正常行驶路线,并且没有违规行为,那么违停车辆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我爸在一个礼拜前出了车祸,半个小时后清醒了过来,到医院检查了 医生说是轻微的脑出血,现在一个礼拜了病情分析:伤后有短暂性昏迷,检查有轻微脑出血,考虑伤后导致了脑震荡、颅脑损伤,头痛和颅脑损伤有关,意见建议:建议适当休息,结合当地医生点滴甘露醇降颅内压治疗,同时应用止痛的药物注射,症状改善或恢复有可能需要一个月以上的时间,车祸导致脑部严重受伤,昏迷快1个月了,还能醒吗,我前几年就车祸过一次,是脑部出血,之前住院时头好晕好晕,出院后还是有些头晕的,过了一两个月没感觉头病情分析: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出现这个情况要考虑是一个脑外伤导致脑损伤所致指导意见:对于这个情况,可以检查脑血管功能,药物治疗可以服用西比灵父亲54岁,车祸特重颅脑损伤,颅内出血,手术清除淤血,昏迷四天后清醒,现在已15天,各项检查正常,此病是脑神经损伤后的神经功能不全。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史女士于2022年1月7号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为单方事故。司机因为避让前方车辆猛打方向盘导致史女士右肩撞到车门处,后经医院诊断伤者伤情为锁骨骨折。因为司机没有买车上人员座位险,三者险也报销不了。导致双方谈判赔偿款陷入僵局。史女士无奈之下委托了我们准备走诉讼。但是漫长的诉讼时间成本另史女士也很懊恼,我们最终选择诉讼谈和解同时进行。最终经过我们跟案律师的专业和耐心的司机谈判,成功说服了司机并且令伤者拿到了满意的赔偿款。
再获荣誉锦旗,成功帮助当事人和解拿到满意赔偿款!北京市顺义区,当事人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倒受伤,对方全责。当事人希望早日解决赔偿问题,元甲律师和解团队促成双方和解,获得赔偿款23万余元。
男方外债不断,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师的帮助下,女方与男方达成调解,孩子、房子、车子归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债务归各自偿还,减少女方后顾之忧。
北京东城区,当事人骑电动车与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轿车车主全责,当事人受伤评上十级伤残,法院支持了我方诉求,获得赔偿款合计37万余元。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