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面试之前承诺物流公司直接派活使用车辆然后司机自行承担车辆使用费但是实际是他们只负责提供车司机自己去通过平台去找活并且他们承诺说是没有活的情况下是不收取车辆使用费但实际是只要一提车就要一次性扣取一个月的车辆使用费跟实际情况完全不相符

2025.06.10 18: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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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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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每户宅基地使用面积按实际占用数量累计计算。2、对超出用地标准多占的宅基地可采取分段累进递增的收费办法。3、对不符合申请使用宅基地条件而立户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4、户口不在本村而使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5、农村革命烈士家属、二等以上残废军人、五保户、扶贫对象以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生活特殊困难户,在用地标准以内的宅基地,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审查批准,其宅基地使用费可定期减、免。超过用地标准的部分,仍按超标计费。6、新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免收当年宅基地使用费。7、宅基地使用费每年收取一次。使用宅基地的农户应按村委会规定的时间,向本村委会缴付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内容:土地使用费通常由土地所有者国家征收并作为财政资金统一按规定使用;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那么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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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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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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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及使用费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确定:依法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协商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六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内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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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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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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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内容: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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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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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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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内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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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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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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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收取专利使用费缴税如下:取得专利使用费时先预缴,次年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预缴环节,取得收入4000元以下,以收入减去800后,按照税率20%预缴;取得所得4000元以上,以收入乘以80%后,按照税率20%预缴。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除了工资薪金,另外三项都是以80%合并计算),减去60000,再减去符合条件的各项扣除后,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再减去前期预缴的税额,多退少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怎么计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怎么计算

    内容:第二条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第三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地方财政。第四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各地区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状况、社会经济发展平等情况制定,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并定期调整公布,具体缴纳标准见附件一。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那么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931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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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

    内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

    黄东洁律师
    2021.11.2941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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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缴纳征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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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怎么缴纳征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内容:怎么缴纳征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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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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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迟延交纳使用费并不意味合同的终止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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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迟延交纳使用费并不意味合同的终止

    内容:在村里修建厂房,与村里签了协议。该地原来是场院地,原使用户自2000年起便不再交使用费,但我要建房时,原使用户却不让我建。请问该问题应如何解决?对于您与村里所签订的协议,因系使用农用地搞非农建设,依法首先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否则构成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并且,您现在的合同因村委的原因无法实际履行,您可以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那么迟延交纳使用费并不意味合同的终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064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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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屋的买卖合同解除后不需要支付房屋的使用费,但是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是需要支付违约费用的,如果在租赁的过程中房屋被所有人进行了出售或者是转让后也是不会破坏租赁关系的,这也是为了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期限是多长时间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期限是多长时间

    内容:扣车是为了对第二百九十三条 合同的成立车辆进行检验,调查事故情况。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第四百零六条 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门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那么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期限是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686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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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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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的使用费是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没有统一的规定。专利使用费是指专利权人以外的他人在使用专利时向专利权人交纳的一定数额的使用费用。金额在实施许可合同中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也由使用者同专利权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 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多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多少

    内容: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多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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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权利人在两年时效之后提起诉讼,假如该专利权在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仍应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要求可从提起诉讼之日起向前推两年计算,即超过两年部分不予支持,两年规定时效之后的仍应判决,以确保专利权人的权益和对侵权者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 装修期间用电梯物业要收使用费 物价部门:双方协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装修期间用电梯物业要收使用费 物价部门:双方协商

    内容:装修期间用电梯物业要收使用费■物业公司:会对电梯造成损坏,维修费用高■物价部门:临时性收费可不报批,双方协商即可赣州钟先生来电:我在东方胜境买了套新房,想装修,可交过装修押金后,小区物业告知,装修时使用电梯,须交电梯使用费,按楼层收费,每高一层加收100元,我家在13层,要交1300元,不知这种收费是否合理?同时,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收费情况已和业主交代清楚。他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到个别的、临时性的、特殊服务性的收费,不需要到物价部门报批。当事人双方也就是物业管理人员与小区业主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即可。那么装修期间用电梯物业要收使用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861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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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正常开收据,标明使用相关条款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计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计算

    内容: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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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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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如何收取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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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如何收取

    内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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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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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的标准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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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的标准

    内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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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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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商投资土地使用费规定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外商投资土地使用费规定是什么?

    内容:外商投资土地使用费规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与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对违反本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或中方投资者,由财政部门依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那么外商投资土地使用费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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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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