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档案中的假学历工资收入是否违法?
假学历入职挣的工资不算诈骗。持有使用假毕业证,若没有进行非法活动,则没有触犯刑法但是使用行为触犯了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广义上的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假学历入职挣的工资不算诈骗。持有使用假毕业证,若没有进行非法活动,则没有触犯刑法但是使用行为触犯了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广义上的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和保证人保证三种,而保证人提供债务保证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债务保证人的。以下的人是不能作为债务保证人的: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通过上述的分析和《民法典》的规定,事业单位能不能为债务提供保证,要依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而定,如果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能为债务提供保证。那么事业单位担保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事业单位工作能担保吗可以以个人名义做担保。事业单位能为本单位职工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吗一般是不能担保的,如幼儿园以及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等。第十六条 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因此,如果该事业单位不是公益目的事业单位,则提供的担保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领导擅自作主以单位名义为职工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担保,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起诉领导挪用公款罪。什么样的借款担保无效此外还需注意的是,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那么在事业单位工作能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目前,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很多,一般是事业单位员工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员工单方离职,单位留置人事档案。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争议双方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事业单位人员辞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目前,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很多,一般是事业单位员工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员工单方离职,单位留置人事档案。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争议双方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离休人员遗属补助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0%,不是唯一供养人的,遗属补助降低50%。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从2010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那么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继承股权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可以继承。由该条法律可知我国公司法承认股东的股权可以被继承,但股权继承人继承股权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但就我国现行公司法来说,股权在进行继承时,没有具体可适用的法律,这就导致现实中关于股权继承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继承股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带编制档案内容和材料:1.高中学籍档案2.高考材料3.大学学籍档案4.研究生学籍档案5.毕业后单位材料(1)入职审批材料(2)见习期考核鉴定表(3)干部履历表(4)转正定级表(5)每年单位的工资异动审批表(6)每年度的单位年度考核表(7)纳编表(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1、行政编制: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编制,它拥有一套独立的工资计算标准,和事业单位员工工资标准是不同的,3、工勤编制:这个就要从事业单位的三种岗位说起,事业单位分管理类,技术类,工勤类三种岗位,前面两种岗位是带干部指标的,工勤类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工人,从事后勤,内务等事情,这种工勤编制有可能是财政全额拨款,也有可能是差额拨款,意思工资的发放跟单位的效益有关,不足的部分,由财政来补发,2、事业编制:在各事业单位具备干部身份的职工取得的编制,也是由财政发放工资,但是其岗位级别、岗位工资、薪资级别、薪级工资和公务员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和公务员的科级干部,所拥有的实际权利完全是两码事情,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4.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一、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流程。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③进行事后控制,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单位已制定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科学性和制度的系统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应建立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销售分类账管理制度,账龄监控与贷款回收管理制度和债权管理制度。那么事业单位应收账款的管理包括哪几个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重新考驾驶证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属车驾驶证。对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够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那么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还可以考事业单位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单位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是有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缺乏认识、缺乏风险意识;事业单位领导变动频繁,新官不管旧账;财会人员财务管理缺位、一长制的弊端、监督缺位,监督不力等。在这种状况下,少数单位应收账款长期不对账、不催收,出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近年来,我们在对事业单位的审计实践中发现,一些事业单位应收账款数额大且长期挂账,形成呆账、滞账,最终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浪费。因此,事业单位应把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那么事业单位应收账款呆滞损失形成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事业单位职工判缓刑是否影响劳动合同如果是事业编制人员,判处徒刑才会开除公职,缓刑不会开除,公务员只要是刑罚就要开除公职。依据以上规定,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第五十四条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如何填制1.“期初、期末栏。本表的期初金额栏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本表的期末金额栏的所有数字填列。假如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的各项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的期初金额栏内,以保持口径可比。本表的期末金额栏的各项数字,应根据有关项目本期末的数字填列。2.现金项目。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结余。本项目应根据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银行存款项目。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期末银行存款支出户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4.财政专户存款项目。那么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如何填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丧葬费一、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受理范围和条件依法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那么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丧葬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或办理贷款业务须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办理国有资产登记和统计登记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其身份。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土地、房产登记事宜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那么事业单位撤销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债务人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那么事业单位民间借贷利息收不到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同事关系等等,这些关系处理好了,让你家庭幸福,事业蒸蒸日上,如果你正面临这些问题,我们本周六上午9点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