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到期怎么办?

2021.12.31 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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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只需把资金打入公账即可,只要资金已经进入公账了,就表示股东已经实缴注册资本了,请注意要复核一下是否是股东个人本人银行卡转入对公账户,并且金额和出资额一致,备注栏写股东投资款、出资款等信息。因为无需审计验资,可以做一下工商的章程变更,将认缴出资改为实缴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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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只需把资金打入公账即可,只要资金已经进入公账了,就表示股东已经实缴注册资本了,请注意要复核一下是否是股东个人本人银行卡转入对公账户,并且金额和出资额一致,备注栏写股东投资款、出资款等信息。因为无需审计验资,可以做一下工商的章程变更,将认缴出资改为实缴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内容: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指在中国境内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78条第三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以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该办法并没有要求提交其他股东同意的书面材料。个人以为,股权出质在质权人的债权到期不能得到清偿时,需要以股权出让所得的价款清偿时,才涉及经其他股东同意的问题,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性问题。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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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来说,《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不同规定:(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较高规定的除外);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二)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一期出资后,余下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投资公司在成立之日5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在两年内缴足);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等于还是高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出资。(三)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四)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是“三权分立”的,即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之间各有职权;而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什么是股权质押?认缴股权可以质押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什么是股权质押?认缴股权可以质押吗?

    内容: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那么什么是股权质押?认缴股权可以质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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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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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依法应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根据罪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以其合法所有的货币财产或非货币财产出资,否则就需要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或者违约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最高法院关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裁判意见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最高法院关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裁判意见

    内容:各地法院的裁判意见极不统一常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根据九民纪要第6条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最高法院民二庭法官会议纪要意见认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个或者部分债权人起诉请求未缴纳出资且出资期限未到期的股东承担清偿责任的法院一般不支持。从最高院九民纪要和最高法院民二庭法官会议纪要的意见可以看出在公司未进入解散或破产清算的状态前法院原则上是不支持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

    崔玉君律师
    2022.03.0359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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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是按一定比例承担责任。这里只是区分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说明。(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认缴出资如何承担债务责任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认缴出资如何承担债务责任

    内容: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债权人而言根据公司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当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可要求下列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那么认缴出资如何承担债务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3014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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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执行债务人认缴未出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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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如何执行债务人认缴未出资股权

    内容: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如何执行债务人认缴未出资股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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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78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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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倒闭后公司债务由谁偿还?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企业倒闭后公司债务由谁偿还?

    内容:《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那么企业倒闭后公司债务由谁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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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70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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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可以实缴出资,也可以认缴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法院不支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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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法院不支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内容: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个或者部分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以其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支持,5、起诉公司后,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如果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诉讼中能否追加股东起诉公司后,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如果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认缴未到期可以追加股东为执行人吗公司为被执行人时,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可以裁定追加、变更该瑕疵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张嘉娱律师
    2023.08.11105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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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期限到期是否承担债务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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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经营期限到期是否承担债务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那么经营期限到期是否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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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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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权人请求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应具备的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公司债权人请求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应具备的条件

    内容:2、责任范围,以股东未实缴的出资金额为限对于出资期限尚未到期的股东其并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要求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时股东除了应缴纳剩余出资额以外不应承担逾期出资等其他责任。

    王学瑞律师
    2022.03.0319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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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缴出资公司债务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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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认缴出资公司债务是什么

    内容:认缴出资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虽然取消了法定最低资本额的规定,但与公司资本相伴而生的股东出资义务却并不随之消灭。在最低资本额制度之下,既有法定最低资本额的门槛,也有股东最低出资义务的限制,2014年《公司法》没有了最低资本额的规定,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没有了最低的极限,但这决不意味着股东出资义务的免除。那么认缴出资公司债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615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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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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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的清偿范围是多少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的清偿范围是多少

    内容:我国公司主要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民事责任的承担是有限的,即在公司破产时,需要对其财产进行清算,以清偿债务,因此,有限公司破产债务的清偿有哪些限度呢?《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的清偿范围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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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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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所有,房子70年满期后归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所有,房子70年满期后归谁?

    内容:因为写两个人的名字,就意味着两个人共同承担房贷,不管实际上是由谁来支付房贷,两个人都背负房贷,如果想再买一套房子,那么房贷利率只能按二套房计算,要知道首套房和二套房是有利率差的,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很多人为了享受二套房的低利率,不惜假离婚,闹出了很多乌龙事件,针对这种情况,很多城市出台新规,即便是离婚了,在3年之内也是被限制购房的,那么根据规定,住宅下面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低于15.6元每平米,假如是100平米的房子,就需要补缴1560元,说实话不算多,不过商品房很少能够住满70年,可能四五十年房子就破败不堪,要么有开发商拆掉重建,要么翻新改造,先说署名的问题,通常一套房子,如果是两个人共同出资,那么写双方的名字合情合理,但是专家却提醒,最好不要写两个人的名字,房子几乎一个家庭的主要资产,那么房产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关于房产证,有两个问题讨论的最多,一个是房产证署名的问题,写谁的名字合适,一个是房屋产权70年的问题,首先要说明一下,70年说的不是房子本身,而是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是国家的,房子是个人财产,有永久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而且这个70年要从开发商拿地开始计算,而不是建房,有人担心写一个人的名字,万一真离婚了,不就分不到房子了吗。

    李维律师
    2023.01.093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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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认缴出资期限没到如何承担债务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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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股东认缴出资期限没到如何承担债务

    内容: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那么股东认缴出资期限没到如何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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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93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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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认缴出资如何承担债务责任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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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民法典中认缴出资如何承担债务责任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按公司法规定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债权人而言根据公司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当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可要求下列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中认缴出资如何承担债务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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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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