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申报个人所得税会有什么影响?

2022.01.01 16: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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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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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面临两种法律责任。第一种是未造成税款流失的法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种是造成了税款流失的法律责任。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种处罚是行政处罚,违法程度没有达到犯罪不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由税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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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对于公司、企业等小规模纳税人,仅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无须申报个人所得税。对于在小规模纳税企业工作的个人而言,其需根据自己的月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为所供职企业代扣代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内容: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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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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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逾期会对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信用卡逾期会对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内容:现如今信用生活影响我们的方方面面,小到我们乘坐高铁、火车以及飞机,大道影响我们的房贷车贷等等。特别是如果信用卡存在逾期记录的,肯定对生活有所影响的。不过,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掌握时间,一般信用卡逾期欠款的话最好不能超过90天,若是超过这个期限的话,就可能被申报到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库了,那样的话就难办很多了。给银行信用卡中心打电话,声明非恶意欠款。这样银行不会记不良记录,但是申请延期后一定要按时还款;4、信用卡还款信息央行征信系统滚动24个月,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记录会在征信系统里保存两年,如果发现逾期后还清后直接销卡,信息就不会滚动,而是长时间保存下来。那么信用卡逾期会对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58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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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所得税虚假申报应作以下处罚:依法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并处罚款。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哪些债权是可以申报的,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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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哪些债权是可以申报的,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申报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为合法有效的债权,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等等。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那么哪些债权是可以申报的,申报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44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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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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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因为法人有可能任职两个企业,在其中一个企业申报个数即可,很多小公司注册后没有生意或者是等待生意,这时的法人代表很可能在人家公司打工,自己的公司只把执照维持着,这当然不会发工资,也就没有个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债权申报的范围是如何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申报的范围是如何的

    内容: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的范围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26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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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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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下载网上办税控件;2.网上办税;3.输入密码和口令;4.查询已申报税务;5.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6.个税导入模版;7.申报成功;8.退出电子钥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哪些要求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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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哪些要求

    内容: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哪些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779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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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 (纳税)申报。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内容:除了上述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还有一些其他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知识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应对个人所得税: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每年的个人所得税应按照一定的时间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扣除相应的金额,综合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税款=合并计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税率综合税率的计算方式相对简单,但由于将各种收入合并计算,需要注意核实您的收入来源和正确的计算方法。

    张芸律师
    2023.06.191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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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的申报有哪些情形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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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权的申报有哪些情形

    内容: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的申报有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43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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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具体实际操作要求如下: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财产担保债权申报重要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财产担保债权申报重要吗

    内容:财产担保债权申报重要吗重要。从法律规定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并没有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同样视为放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那么财产担保债权申报重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86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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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要求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要求有哪些

    内容: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要求: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那么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要求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750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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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什么要求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什么要求

    内容: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除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外,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什么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28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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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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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影响。公司长期不申报,那么公司会因为不公示被拉入异常经营名录。而公司最终是股东的,股东的信用度会受到影响。这是最经常出现的情形。而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故不经营或者无故中断经营超过6个月,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应该吊销其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注意什么事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注意什么事项?

    内容:根据外籍人员税收管理要求,办理任职登记的外籍人员,应在年度终了后 3个月内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那么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注意什么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040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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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地税申报网上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然后录入单位的相关信息,把员工工资填完整。登录当地税官网,就可以申报了。截止日期为每月15号之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什么影响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什么影响

    内容: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可能会对自己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那么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什么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85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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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申报的债权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可申报的债权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内容: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要求: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那么可申报的债权需要满足什么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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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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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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