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亲没有房子和儿子一起租公租房,儿子会退房吗?



不够申领条件就有可能被退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不够申领条件就有可能被退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离婚协议,小涛由阿红负责抚养。离婚后,阿红不再在广东打工,带小涛回老家生活。萧某的父亲经多次追讨未果,诉至法院。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的未成年儿子侵害他人致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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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李*波亦表示同意离婚,但是提出曾-静出走六年,从未对孩子尽过母亲的义务,要求儿子归自己抚养。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共同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抚养教育好下一代,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家庭成员间的遗弃,主要包括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遗弃老人,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而遗弃子女,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而遗弃妻子或者妻子不履行扶养义务而遗弃丈夫等行为。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还会构成遗弃罪,构成遗弃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母亲遗弃儿子六年,离婚时是否可以追偿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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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关于离婚房子可以分给儿子吗目前关于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房产归子女所有”这项条款,是非常具有争议的。而在实践中,很多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是因为没有及时办理过户,引发纠纷的不在少数。因此,如果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千万不要只停留在协议上,为了避免扯皮,应抓紧时间尽快办理过户。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夫妻登记离婚,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而登记离婚后,因协议目的达到,离婚协议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关于离婚房子可以分给儿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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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母离婚时抚养权判给了妈妈孩子也能继承父亲的遗产,除非父亲在遗嘱中指定了其他的继承人,而且父亲的遗嘱是有效的,不然孩子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也是第一顺序继承,父母离婚判给妈妈还能继承父亲的财产吗法律主观:父母离婚了,只要房产是 父母的财产 ,孩子依然有继承权,1、母亲离婚后并不影响继承权的认定,一般由配偶、子女和父母来进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如果儿子归父亲女儿归母亲,离婚协议中如果没有具体规定母亲房产的归属,那么一般情况下,在母亲去世后,母亲的房产会按照法律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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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儿子主要要求母亲抚养,生母是否可以要回抚养权1、母亲一直带孩子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父母无法协商一致的,母亲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母亲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不仅不能变更抚养权,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最高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对有可能发生的抚养权纠纷,可使父母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那么儿子主要要求母亲抚养生母可以要回抚养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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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不然到时候债务人反悔,债权人手中欠条也无法发挥作用。由此可知,在欠条上按手印与签名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债务人如果不承认,只要进行指纹鉴定即可。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手写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儿子借钱母亲打欠条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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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以母亲改嫁后,对子女仍然享有监护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那么民法典中母亲改嫁后儿子有监护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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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那么民法典中父母名下的房子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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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证上是儿子名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儿子的,房屋就是儿子的财产,所以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那么房产证上是儿子名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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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今年6月,黎某的弟弟告诉她,其儿子已在殡仪馆火化。为此,黎某认为,儿子是双方的,儿子死后,张某本应该通知黎某,让做母亲的见上最后一面。张某在没有通知黎某的情况下就擅自把儿子火化,严重侵犯了做母亲的权利。据了解,当时张某在外打工,得知消息时儿子已死亡,便很快将其火化。张某存在过错,应向黎某赔礼道歉。由于黎某未能举证证明张某的行为造成其精神损害及其后果,故对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请,法院不支持。那么父亲未告知母亲便将儿子火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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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保证担保,有约定的,就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保证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那么儿子借钱母亲担保有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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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儿子是否可以跟母亲姓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致。父母离婚任何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那么离婚后儿子是否可以跟母亲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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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那么母亲的监护人是儿子女儿能继承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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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母亲借给儿子的钱在法律上能追回来吗父母借钱给子女是属于民间借贷的行为,从法律上是可以追回的,需要父母提供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母亲借给儿子的钱在法律上能追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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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农村父母盖的房,儿子离婚房子有女方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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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债不断,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师的帮助下,女方与男方达成调解,孩子、房子、车子归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债务归各自偿还,减少女方后顾之忧。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律师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10岁的小朋友因母亲去世,跟随父亲与继母生活,尝尽人间冷暖,致中度抑郁。天用律师从法理与人情处罚,向法官全力争取,法院判决撤销不作为的父亲监护权,姥姥作为监护人抚养孩子健康长大!
离婚后,见不到孩子对一个母亲来说是痛心且无奈的,我们帮助母亲解决探视权纠纷,让孩子回到母亲身边,享受浓浓母爱,过一个温馨且幸福的新年,这是律师这份职业的意义,也是司法的民生温度。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